許多婦女尤其是未婚婦女錯誤地認為,藥物流產就像正常月經來潮一樣,不會傷身體,不需要休息。
實際上,藥物流產與負壓吸宮流產一樣,都是人為幹預妊娠的生理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婦女的健康。
一、感染婦女服用抗孕藥物後
子宮腔內的胚囊組織可在當天排出,有時妊娠組織物排出不全,子宮膜復舊欠佳,陰道出血時間較長,可持續2-3周,甚至1-2個月。
長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貧血,使身體抵抗力下降。
這時,細菌往往由陰道逆行,而引起子宮內膜炎症。
二、不完全流產
有的婦女用藥後因不完全流產,影響子宮收縮及子宮內膜創面的修復,使陰道流血量明顯增多,超過平時月經量的2-3倍,嚴重者還可出現大出血,導致貧血、休克,此時需輸血、並緊急手術刮宮止血等。
三、影響以後的正常妊娠
未婚婦女如反復妊娠、反復流產,可造成子宮內膜反復受損。
由於子宮內膜有損傷,一旦她們需要正常妊娠,易發生前置胎盤,可引起產前大出血,也有些婦女由於多次人工流產而出現習慣性流產。
四、月經失調
抗孕藥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影響卵泡的生長發育甚至排卵。
個別婦女藥物流產後,可發生月經失調,表現為月經周期縮短或延長,月經量增多。
藥物流產隻能有具有一定規模的醫療保健機構中使用,抗孕藥物必須在醫生的監護和指導下服用,切忌擅自在家中服藥,如遇阻道流血不止,應及時去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