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外遇終究與男人在本質上有所區別,男人上下半身可以分開來看,即便不喜歡,也會因某種原因與之糾纏一段。
女人則是總得有點『感覺』才可以去遇的。
這就註定了外遇也要比男人累一些,她們的外遇是有一個底限的。
而這個底限究竟在什麼程度上波動和猶移呢?是心靈的還是肉體的?還是其它?
外遇觀點之一:在先生和另一個男人之間,尋找一種微妙的完滿
首先我聲明,我不是道德衛士,所以對我來說,外遇的底限就是雙方受益,誰也不找誰的麻煩。
說白了,就是不要期望對方離婚,也不允許對方給我施加壓力。
再喜歡也不行。
我相信有相當一部分女人外遇不是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了(過不下去可以離婚),而是感到了某種不完滿,這一點也許和男人是一樣的。
不同之處在於:男人對外遇的要求不那麼嚴格。
女人不行,她必須要對方『看得上眼』才與之相好。
自己的男人也很好,隻是不如從前細心,再也沒有了種種心動的激情,有的隻是日子,每天差不多的日子,讓人幾乎沒有了對話的慾望。
更多的時候,你會感到,他就是你自己的影子,你的手足,生活習慣在靠擾,做愛時間也開始規律起來,而且間隔時間也越來越長。
這時候女人也開始不安,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對自己感興趣又能聊得來的異性出現,對女人的確是令人興奮的事。
通常來說,女人外遇是一種心理上的被人肯定。
在丈夫那裡消失的東西,在情人那裡找回來。
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
我們都是凡人,我們都僅有一個人生。
只要不讓婚姻裡的另一方知道就好,大家都不受傷才沒有負擔,才會好好地愛身邊的人。
對於要求完美的女人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相對的完滿。
外遇觀點之二:愛是最大的底限
我是70年代出生的,所以沒有那麼多的道德感,負罪感什麼的。
對我來說,愛才是最大的底限。
說到底外遇不是說遇就能遇上的,這也需要緣分。
不然,何以打動你,讓你又一次『咕咚』一聲投入進去。
而且女人都是為情而生的,沒有情,活著沒有意思。
愛是女人的軟肋,一愛就什麼也不明白了,有多少為了奸夫而殺夫的戲流傳至今,潘金蓮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但你能說這不是一種愛嗎(隻是過於極端),不然是什麼力量讓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女子動手拭夫?
在漫長的婚姻裡,誰能保證隻愛對方一個?用情太深的女人並不適合外遇,搞不好就會越過極限,搞出驚天動地的血腥事件來。
我想說的是:女人啊,在縱身跳入外遇的大海時,別忘了讓自己少一點受傷。
外遇觀點之三:女人外遇應當保證有一條回家的路暢通無阻
什麼事情玩大了就不好收拾殘局。
我對外遇抱著觀望大於投入的心態。
其實我也是認真的。
這種感情如果不認真的話也就不好玩了。
當然這種觀點隻對理性的女人管用。
我和先生都有自己的情人。
隻是心照不宣。
因為結婚十年的生活實在是疲了,累了,但是又不能離婚,這代價太大。
因為兒子已經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了。
我們都愛他。
在我們所在的城市,有一些中年的夫妻受過很好的教育,他們有的主張『換妻換夫』,認為這樣比較安全,但不會去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