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辭退後 工資 不給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 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去法院起訴公司。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單方面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屬於違約,按照法律規定是需要支付 賠償金 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職場生活當中的很多禁忌有些新員工根本就不懂, 曠工 就是其中之一,有問題最起碼要提前跟自己的主管人員進行溝通差芹,就算真的不想幹下去了,也不能以曠工的這種方法體現出來,虛卜畢擅離職守會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是有些員工無法想象的,真的造成損失員工要賠償的。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弊備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