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作家長』
大家覺得「第一次」發生在幾歲合適?
18歲?20歲?
愛情的發生,沒有早晚。
但是,太早地偷嘗禁果,往往會面臨一些自己不曾想過的後果。
無論幾歲,我們都要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女孩,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今天這個女孩的故事,讓人心疼。
『我才15歲啊。
你沒聽錯,我的第一次,丟在了15歲。
那年,我15歲,上初二。
他17歲,也上初二。
我是父母親戚眼中典型的乖乖女,成績優異,會做家務,自覺懂事,但性格比較內向。
我憑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那所人人羨慕的中學,所以我的目標,隻是好好學習,沒有其他。
所以,當他像『流氓』一樣,舉著花趴在窗臺上,隔著操場,
向我示愛的時候,後面還擁簇著一堆起哄的人,我對他厭惡到極點。
後來,他依然每天死皮賴臉的跟我各種獻殷勤。
買水,買早餐,送花,你們能想到的所有追求女生的手段,他都用過,盡管,我從來沒有接受過。
幾乎每節課後,他都像『瘟疫』一樣擠開我前排的同學,坐在那裡轉身痞著臉笑嘻嘻的看著我。
拉拉我的頭發,扯扯我的衣服,每每這個時候,我好想報告老師,把這個人趕出教室。
一開始就討厭的人,隻會越來越討厭吧。
老天,我才15歲啊,談什麼狗屁戀愛。
『他怎麼不關注我了?』
某天,在走廊上,像往常一樣,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堆在一起,談笑風生。
我仍然像躲『瘟神』般小心的從他身邊走過。
可,這一次,沒有人起哄攔著我,沒有人吹著口哨叫我『嫂子』,他的視線,也沒有投向我。
可笑嗎,那一刻,我居然特別失落。
從那以後,我表面上仍然認真的學習,因為我是乖乖女,必須學習。
可放下書本和筆,卻,滿腦子都是他,我是怎麼了?
隻是,他,怎麼,不關注我了?
『你連處女膜都沒有嗎?
聽別人說,他交了女朋友,那個女孩紮著雙馬尾,可愛漂亮,他們幾乎形影不離。
狗血吧,我的心居然痛了,我,難道喜歡上他了?
是的,我的失落,我的心煩意亂,都告訴我,我喜歡上了那個我曾經最討厭的人。
突然,某一天,聽說他們分手了。
我心裡像見了向日葵一樣開心,但手心卻直冒汗。
因為我做了一個天大的決定……
那天,放學後,我把他堵在了走廊的角落。
『你,還喜歡我嗎』,聲音膽小而卑微,心臟跳動的聲音,自己都能聽到。
他明顯被我驚訝到了,張大了嘴巴。
正當我想找個地縫鉆下去的時候,他嘴角露出一絲壞笑,俯下身,嘴巴靠近我的耳朵:
『想知道嗎,明天周六,來我家裡找我玩啊』
天吶,我的心臟快要跳出來了。
是的,我去了,帶著單純的小美好,以為他隻是想親口告訴我:『傻瓜,我一直都喜歡你啊』。
正如大家所想,那天的邀約,並沒有那麼單純。
半推半就,連哄帶騙,我丟掉了我的第一次。
沒有燭光,沒有音樂,沒有浪漫,也沒有溫柔。
結束,他錯愕的看著我,冷冷的問:『你連處女膜都沒有嗎』?
我流下一滴淚,沒有回答一個字,摔門而出。
因為我知道,這個人,我再也不想見到。
但,我對天發誓,那真的是我的第一次,隻不過那張白色菱格床單上,確實沒有留下任何印記,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你後悔嗎?』
我知道你們肯定要問我,這樣的人,你後悔嗎?
我的回答是:
我沒有後悔的資格。
因為,是我自己走進的那間房,是我自己上的那張床,至少那一刻,那個人,我是真的喜歡,很純很純的喜歡。
因為,那是我的青春,是我的初戀,是讓我第一次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樣的感覺。
盡管它一點也不美好。
可,那不是你自己做的決定嗎,因為未成年,就不需要負責了嗎?
所以,我有什麼資格後悔?
我不知道有多少女孩,跟我一樣,把第一次丟在了青春裡。
或是20幾歲,30幾歲。
我隻想知道,那一刻,那個人,在你心裡,是愛嗎?
純粹的愛,不含一絲雜質的愛,沒有任何利益的愛。
那,你有什麼資格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