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保險套路問題再遭點名 中消協提示消費者勿輕信『口頭承諾』。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鄭嘉意 北京報道

2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佈『202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

據披露,2022年全國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51912件,解決915752件,解決率79.5%。

保險服務方面,2022年共接到相關投訴2575件,占總投訴量比重0.22%,較2021年的2357件下降0.01%。

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的『關於2022年第三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稱,第三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收到涉及新冠疫情隔離相關保險等財產險其他保險糾紛3334件,占財產險投訴重量27.32%。

涉及新冠疫情隔離相關保險等財產險其他保險糾紛投訴量居前5位則為眾安在線財險、眾惠相互保險、人保財險、泰康在線及華泰財險。

具體問題上,中消協指出,『新冠』保險套路繁多。

疫情發生後,國內不少保險公司推出『新冠』隔離和感染相關保險,並在網絡平臺上售賣,成為網絡保險領域的『網紅』產品。

不少消費者反映,隨著感染人數的激增,在理賠時遭遇各種『高門檻』。

一是宣傳容易賠付難。

一些保險公司為吸引消費者投保,宣稱核酸陽性即可賠付,消費者實際感染後又設置苛刻條件,如要求提供CT檢測報告和醫生確診通知書等才能理賠。

二是為拒賠玩『文字遊戲』。

部分保險公司以消費者確診的是『新冠病毒感染』而非『新冠肺炎』為由不予賠付。

三是逃避賠付責任。

有些保險公司通過下架相關保險產品、保險理賠員失聯、客服電話不通等方式故意逃避賠付責任。

據了解,部分保險產品宣傳語較為模糊。

有新冠病毒傳染病相關保險產品宣傳頁面表示『隔離即賠付』,但實際條款中則強調區分居家隔離、集中隔離、強制集中隔離等概念,消費者理賠時發現不滿足要求;有產品宣傳頁面表示『確診即賠付』,但實際理賠中要求上交材料復雜、且脫離實際,除核酸檢測結果外還需出具醫師報告、肺部ct等集中隔離時難以提供的證明材料。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系主任何小偉指出,部分機構所售『新冠』保險有博眼球、炒噱頭的傾向。

『部分機構通過模糊語義打‘擦邊球’,吸引消費者投保。

實際上此類產品定價不科學,若依照宣傳語賠付,勢必產生虧損,無法持續發展;若按照具體條款和保險公司的釋義執行,則產品對消費者實際提供的保障作用不大』

中消協表示,『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情形。

保險公司應當嚴格落實『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誠信經營,自覺規范自身營銷行為。

同時,消費者在購買相關保險產品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輕信保險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避免因誤導而購買與實際需要不相符的保險產品。

何小偉表示,監管層在審核保險機構提供的產品備案時,也應當強化對相關標語的關注,避免保險機構與消費者間因認知差異產生理賠糾紛。

『目前,大部分機構態度仍是謹慎、保守、合規的。

信息差有時候是被誤導產生的,這時更大的責任在產品提供方,保險公司在這一過程中更應愛惜羽毛,避免引發輿情。

近年來,監管層對誤導銷售、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持續強化,這樣的倡導也有利於消除誤導,引導行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記者注意到,當前,保障范圍涉及新冠病毒核酸查驗補償、隔離津貼、確診津貼的保險產品已陸續下架,剩餘產品保障范圍向感染新冠病毒中後期的重症、危症補償。

2022年12月9日,北京銀保監局曾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支持復工復產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加快設計開發價格普惠、適宜人群廣泛的新冠病毒傳染病相關責任險種,保障新冠病毒導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風險。

同時,提升『北京普惠健康保』參保人的保障水平,支持保險機構在不提升費率的情況下擴展產品保險責任,提高對新冠病毒導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風險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