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朋友聊天,他說現在的人好像都變得越來越冷淡了,房間要裝修成性冷淡風,衣服也要買極簡風,就連朋友圈也都是設置為僅三天可見,一點進去就是滿屏的社交抗拒感。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冷淡,已經成為了當代人的標簽。
甚至還衍生出一種『摒除附著事件之上一切引發激素分泌、引起情緒波動的元素,直面事件本身』的性冷淡式處世風格。
朋友開玩笑說這種趨向性的『國民性冷淡』,會不會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但耀叔卻認為,在現代社會中,正被需要的,恰恰就是一種冷淡。
看見一句話說,在與人相處中,十有八九的欲言又止,在日後想來都是慶幸,絕大多數的敞開心扉,事後往往都是追悔莫及。
我們總是容易這樣,在學校裡認識一個新同學,在公司裡遇見一個新同事,在飯局上結識一個新夥伴。
當下的那個時刻,我們會覺得和對方特別聊得來,相見恨晚,恨不得引為畢生知己,熱情的想要將自己幾十年的人生經歷分享給他。
然而絕大多數時候,你以為的掏心掏肺,在未來的某個時刻,都會成為對方毫不猶豫刺向你的利刃。
在成年人的世界裡,我們都要學會不高估和任何人的關系,不低估人性的規則。
到了一定年紀,我們終將懂得,過分熱情,並不是與一個人維持良好關系的方法。
人與人之間走的太近,很容易就會衍生傷害,有選擇性地對別人好,恰到好處的冷漠,適可而止的關心,才是最好的社交原則。
經常能聽見這樣的言論,做一個善良的人,與人溫暖,向陽而生。
但有些時候,這份成熟的溫暖並不會讓我們自己的人生變好,反而會成為自己的負擔。
蔡康永曾經在采訪中說:其實我鼓勵大家做一個比較冷淡的人。
我不認為過於溫暖,是一個跟別人維持良好關系的好的立場,如果被溫暖兩個字綁住,那就更吃力。
善良沒錯,但有鋒芒的善良才是有意義的善良。
溫暖也沒錯,但力所能及的溫暖,才是於己而言有價值的溫暖。
如果把人生分為兩個階段,那第一個階段我們的人生都是加法,不斷地認識一些人,遇見一些事,學會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
而在第二個階段,我們就要學會主動做減法,聊不來的人,想不通的事,該放就放,該忘就忘。
很多人都想做一個別人喜歡的人,卻忘記了自己究竟想要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很欣賞徐靜蕾的觀念,在她決定凍卵不結婚時,很多人質疑她,覺得她離經叛道。
但是她卻說:為什麼我們要被教育做一個討人喜歡的姑娘,而不是一個被自己喜歡的人?
我們太容易活在別人的眼光裡了,在乎別人的評價,在乎別人的看法。
但有些時候,往往是我們越害怕什麼,就越容易失去什麼。
我們都是在不斷討好和努力抓住的過程中,丟失了真正的自己。
而我們終此一生,就是要擺脫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就做一個成熟且冷淡的人吧,不為難別人,更不為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