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是自願發生性關系,不構成犯罪。
但是與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不管對方是否自願,都是違法行為,如果該未成年人是女孩會涉嫌強奸罪,如果是男孩會涉嫌猥褻兒童罪。
多少歲不叫強奸?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如果雙方都不滿十四周歲發生性關系,不以犯罪論。
未滿18算強奸嗎?
與未滿14周歲的女孩(或男孩)發生性關系,不論她(他)是否自願,均視為強奸未成年少女(少男)罪;而已滿14周歲以上的不在此列。
只要她精神正常,不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自願的,不構成強奸行為。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數漏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螞隱認為是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薯物爛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