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滿16周歲的人發生性關系是否違法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
1、跟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的,無論是否自願,都涉嫌強奸罪;
2、跟十四周歲以上、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的,如果對方是自願的,一般不涉及犯罪;
3、但如果對方不是自願的,也涉嫌強奸罪。
構成陸芹笑強奸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侵犯了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首圓當性行為的權利;
2、主體為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總而言之,若女方年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且是自願與男性發生性關系,則不犯法,若男性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與其發生性關系,則觸犯刑法,構成強奸罪,若女性未滿十四周歲,則無論其是否自願,都會構成強奸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早含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