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王某《化名,27歲,男》是一家足浴中心的棋牌室包間服務員,平時話不多,因為服務周到,所以客人來的也很多。
3日晚,包間裡來了4名女子,穿著艷麗,也很時髦漂亮,4人身上一股酒氣。
到包廂後,4女子讓王某繼續上兩箱啤酒,王某建議4人喝點清茶,可以緩解下酒氣。
4人不聽,要求繼續點酒。
王某無奈,隻好照做。
期間,4人一邊鬥地主,一邊喝酒,時不時說些葷段子,王某在旁邊聽得滿臉通紅,卻又不敢說些什麼。
凌晨3點,一4人當中的1名陳姓女子見王某長得不錯,提出給王某一部分錢財,要求王某和她們發生性關系。
王某不從,表示棋牌室是正經場所,不允許出現這樣的行為。
由於喝酒太多,4人迷迷糊糊,陸陸續續強制與王某發生性關系,到第二天早上6點多才結束,發現王某臉色有些不太對勁,捂著下身,4人嚇得趕緊報警。
後經醫院檢查,王某將喪失性功能。
王某將4人告上法庭,要求以強奸罪論處。
可判決下來,並沒有判決4名女子強奸罪。
在法律上,女子強奸男子是不構成強奸罪的。
因為強奸罪的對象隻包括婦女和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並未將與男性強行發生性關系進行法律規范。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女子強奸男子會構成猥褻罪。
具體的量刑如下:
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在實踐中,如果情節嚴重的,無法罪行相適應的,還有可能構故意傷害罪,以故意傷害罪來定罪量刑。
雖然刑法上沒辦法判定女子的強奸罪,但王某可以以猥褻罪來告發對方。
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
猥褻罪隻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男性女性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所以這個是可以判定的。
另外由於4名女子的無節制行為,導致王某喪失性功能,可以狀告其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通過這些法律途徑,王某也可以為自己討回些公道,4名女子也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花開萬裡
說:
雖然社會的進步,不僅承認女性、也承認男性的性自主權。
女人被性侵了是犯罪,男性被性侵了,同樣也是犯罪。
所以說,在法律面前,是容不得有任何僥幸心理的。
你們怎麼看待此事,一起來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