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哥28歲的時候,還是一個處男。
劉哥上學時比較遲,20歲才讀大一。
大夥都叫他劉哥。
估計身邊很多同事朋友都不會相信。
小夥1米72的個子,不戴眼鏡,發質黝黑,沒有啤酒肚,為人親和。
不可能不處對象。
就算他沒有對象,如今出去鬼魂一把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但是菲姐相信。
如今的菲姐已經懷胎9月了。
她和劉哥大學時是隔壁班的。
她總是大大咧咧,她經常與劉哥出去喝啤酒。
每次他兩在一起,不是先叫上一件啤酒,就是來一桶。
也不論是不是知己,先喝上三杯再說,不過癮就吹瓶,凡事開心就好!
菲姐是校排球隊的成員,喜歡和男孩子較勁,她人生中在大學最值得驕傲的一件事就是,和一個男孩子在操場上跑了30圈,每圈400米啊!跑完後直接翹了兩天課,躺在宿舍追美劇,笑得下鋪一晃一晃的。
誰叫她下鋪是一個文靜的女孩呢?
菲姐生小孩子的時候,劉哥去醫院看望她。
『傻牛(菲姐對劉哥的稱呼),談對象沒有?』
劉哥緩了緩神,『身邊的花太多了,不知道摘哪一朵?』
『少來,還惦記我的下鋪吧!放下吧,傻牛,她娃都快一歲了!』
盡管這世上沒有一見鐘情,可是有的人,你見她第一眼,你就希望生活裡,每天都會出現他。
劉哥和夏萌第一次遇見,是在面試學校社團聯合會的會議室。
他一眼就在人群裡盯住她了,心撲騰地跳動著。
他屬於那種發育遲緩的人,或許這就是所謂的情犢初開,用情犢初開對於劉哥還有點不適合,他也是那種不善言辭的人。
兩個人同在社團的宣傳部,3個月裡,他們兩個人說的話還不到10句。
劉哥怕,怕自己說話不中聽,怕打破這份美好。
特別是每周五晚上8點到10點兩個人都要去社團值班,都是各自忙各的,夏萌會在那裡做高數題,劉哥會玩一下數獨,或者看一些營銷的書。
大一的生活結束地很快。
這一切早被夏蒙上鋪的菲姐看見了。
她笑劉哥傻。
男孩子多多少少要采取一點行動啊?
念過大學的人對光棍節一點都不陌生。
劉哥也是的,他那天早早地去了學校旁邊的花市。
挑選了一隻長得特別好的玫瑰。
本來還很高興的他,接過老板的玫瑰時,內心不自覺地不安起來。
他掏出手機,準備給夏蒙寫一條短信。
他是寫了刪,刪了寫。
最後,硬是憋了幾個字:
『夏蒙,今晚8:00我去東邊的操場找你,我有點事找你』
夏蒙的消息回的很快,『好!』
劉哥一個勁地回學校了。
晚上姍姍來遲。
夏蒙從出現到離開不到3分鐘。
劉哥在見面後第2分鐘,拉開雙肩包,雙手遞過玫瑰給夏蒙。
夏蒙直接扔掉,頭也不回地走了。
偌大的操場上,人來人往,劉哥一個人望著夏蒙走掉的背影,默默地拾起地上的玫瑰,一個人不知道繞著操場走了多少圈。
年輕的時候,被拒絕是一件多麼單純也不用想太多的事情。
第二天,劉哥和夏蒙在社團遇見時,兩個人好像昨天什麼都沒有發生似的。
但是不知怎麼的,劉哥和夏蒙之間,仿佛一下子熟了很多。
他們慢慢地開始談理想,談大學生活瑣事,談未來的規劃……在我們的直覺裡,他們在相互吸引。
但這隻是我們的直覺。
大三的光棍節,劉哥買了9朵玫瑰,他約夏蒙在圖書館門前見面,見面後不超過5分鐘,夏蒙也是一句話沒有說,直接將玫瑰扔在地上,頭也沒回過。
劉哥一個人慢吞吞拾起地上玫瑰,硬是在圖書館門前的臺階上坐了下去。
熱鬧了身邊來來往往的大學生們。
歲月終究是不記仇的。
他們第二天還是能夠在一起有說有笑,似乎又是美好的一天。
等到大四光棍節的時候,羅哥又買了9支玫瑰,他約夏蒙在她的宿舍樓下見面。
用他的話來說,不再試一次,他不死心,畢竟大學生活就要跑完了。
夏蒙依舊下樓了。
她拉著劉哥的胳膊,快速走向了宿舍樓西側的一角,那裡撒野沒有。
沒有任何景物和植被,不遠處就是一堵墻。
『夏蒙,請你收下!我,我!』劉哥語無倫次。
夏蒙直接跑了,飛快地跑回宿舍了。
按照學校規定,男生是不能進女生宿舍的,劉哥直接在她宿舍樓下守了一夜。
那又怎樣,月亮該出來就出來,宿舍該關門就關門,可伶了角落裡的那堵墻,被劉哥的尿熏陶了幾次,隱隱還有醋意。
『傻牛,連她的手都沒有牽過吧?』菲姐取笑道。
他隻是沉默,在那傻笑。
一晃都8年了。
劉哥嘆了一口氣,但是靜下來想想,他壓根就沒有正兒八經談過戀愛。
看望菲姐回來,他去北京找了一份工作,不到一個月就交了一個女朋友,女孩子還是北京本地的。
第二月不到,他兩就同居了。
年底,就領證了。
按照他的速度,估計再次見到他的時候,他都是孩子他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