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性需求我天天與老公吵架?

宅文化由日本流傳至中國,在中國發生了形式上的變化,產生了概念上的區別。

『宅』即為一種生活態度,或者說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不必拘泥於形式與內容。

當然,不乏有一些都市白領,對現實生活感到失望,所以宅在家裡,做一下自己想做的事情。

這種生活方式,也是逃避生活壓力的一種渠道。

如果,夫妻之間有一方活潑好動,而另一方則喜歡宅居生活,那他們將會在生活方式與生活觀念上發生較大的沖突。

但是,他們又彼此相愛,因為生活方式迥異或者是對性生活的解讀有出入,就選擇離婚,對他們而言又似乎顯得草率一些。

不離婚,現實的婚姻矛盾讓彼此煩惱;離婚,又無法割舍這段感情。

那麼,他們到底何去何從呢?
案例傾訴者女25歲公司銷售人員
今天我們又吵架了,結婚兩年不到,吵了無數次,但是這次,我原本不願擺在桌面上說的問題,終於我忍無可忍了。

由於和他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所以我們結婚以後,我來到他工作的地方生納培活,在這裡我沒有一個朋友,親人,但是我們一起生活了近兩年,到現在還是沒有一個共同的朋友,近兩年了,他偶爾出去聚會活動從來沒帶上我,他在這邊的朋友、同事至今我一個都沒見過,都不認識。

我們似乎也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我喜歡偶爾兩人一起出去散散步,逛逛街,或者去一個風景空氣比較好的地方遊玩一圈,而事實上,他總說不想走路,不想動,上班很累,他上班距離我們住的地方隻有5分鐘的距離,工作性質也是在室內辦公室,一年有365天,沒有一次我要求他和我出去溜達溜達他不說累的,在這個陌生的城市生活了接近兩年,我們一起出去逛街的次數不會超過5次,有一次還是我母親來看望我,我想帶她出去逛逛,由於路不熟悉,讓他陪同,他才去的並且表面不說心裡都是很不情願的。

男人不喜歡逛街這很正常,他似乎沒什麼愛好,也不培養一些愛好,唯有天氣好心情好的時候他會出去騎自行車,上午出去晚上才回來,其餘時間都是宅在家裡,東晃西晃,經常一個周末都是晃完了,期間會聽下他感興趣的音樂;他做這一切事的時候,從來不考慮我喜歡或不喜歡。

我們的飲食習慣也不相同,他喜歡吃的,他會沒完沒了的買,不管我喜歡不喜歡,而我喜歡吃的他卻不喜歡,我一做上桌他就會埋怨這不好吃那也不合他的口味,我們為了吃吃喝喝,經常吵架,一開始,我很讓著他,後來湧現出的問題毛病越來越多,我也忍耐不下去了,我們經常因為吃飯吵得不可開交。

我們經人介紹接觸一年多結婚的,但是婚後我沒想到他是這樣的性格和生活態度,經過頻繁吵架後,我感覺婚姻無望,幾次我提出離婚,我耐著性子把我的感受和我們之間的問題一一擺在兩人面前分析,他認同了,也幾次表示以後會注意,會改變,我想婚姻原本也是很難經營的,兩個人走到一起很不容易,既然他說洞陸唯要改變也想給他機會試試,但是我發現他的一些習慣和毛病是根深蒂固的,無法改變,過不了多長時間,我們又會因為類似的問題吵架,就這樣,反反復復著。

但是這次,我原本不願擺在桌面上說的問題,終於我忍無可忍了:我們之間幾乎沒有性生活,結婚近2年,我們同房的次數沒超過5次。

每次我有想法的時候,不知道他是裝的還是反映遲鈍,在我提醒之後,他還會來一句:你怎麼隨時都想『那個』,我直接被噎的無語,然後我忍著心裡的不愉快還是對他嬉皮笑臉的,最後他會來一句,很累,沒勁。

有時候我軟磨硬泡兩天,直到耐性全無,興趣全然消失,一年多來,這樣的列子有過好幾次,後來我找他溝通過兩三次,還是和其他問題一樣,我說了感受之後,他立馬表示要改變,可說過之後還是老樣子,再後來,我們也為這事吵架,但是因為有之前的『承諾』,我一和他為這事吵架,他立馬表示要同房,我正在氣頭上,這時候根本沒那意思,隻是感到很無語。

我告訴他,在我看來,夫妻同房本是很自然的事,也是人體生理需求,但是他平時好像根本沒這方面的需求,更別說主動要求,即便在我暗示要求之後,他也會搞得每次讓我很掃興,在我看來這樣的問題無需擺在桌面說,一旦當問題討論就變味了,之後我們的不和諧的問題越來越凸顯、嚴重和白熱化化,悉談最後隻會走向離婚。

這次,我們也是重復上述問題而再次發生不愉快,我心裡很生氣,種種問題為什麼他每次說要改變又沒改變,為什麼我給他講了性生活是講感覺的,他每次這樣會讓我興趣全無,以致以後對他性趣全無,我們的婚姻就是死亡婚姻,他答應要改變而事實沒有一點改變?
這樣的婚姻一方面讓我痛不慾生,我很想離了算了,但是每次他又苦苦挽留,在一起生活這麼久,說沒感情是假的,我又狠不下心離。

小潘點評:
傾訴者的丈夫是典型的家居宅男,他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更希望自己在婚姻裡能夠有獨立的個人空間。

傾訴者提到,『丈夫隻有偶爾的聚會』,換而言之,傾訴者的丈夫不喜歡社交活動,有些時候,推不掉的聚會不得不去。

而在他看來,參加公司聚餐或者朋友聚會,是一件麻煩的事情,所以更不想為此幹擾自己的家人《比如妻子》。

但是,傾訴者是屬於活潑好動型的已婚女性。

對於丈夫的宅居生活、參加聚會不帶妻子,都很難從內心接受。

就像一個厭惡辛辣食品的人,他很難明白一個喜歡辛辣食品的人,為何會喜歡這類東西。

他也不會因為自己的愛人喜歡辛辣食品,而改變自己的飲食習慣。

夫妻兩人可以擁有不同的生活習慣、飲食習慣,但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很多習慣上的沖突,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感情糾紛。

對此,夫妻雙方應該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彼此退讓,以共同的小犧牲謀求雙方的大和諧。

如果傾訴者的丈夫能夠縮減一下自己的宅居時間,陪伴妻子逛街;而傾訴者也可以在做菜之前,主動咨詢丈夫的意見,那麼,他們的習慣沖突就會減少。

因此而帶來的感情糾紛也會減少甚至消失。

說到性生活,我們就不得不談夫妻間性生活不和諧所帶來的危害:1,影響夫妻之間的親密關系,嚴重者則導致夫妻一方出軌;2,影響夫妻的身體健康,嚴重者導致性功能障礙。

從傾訴者的描述來看,傾訴者的丈夫對性事索然無味,不是因為對妻子沒感情,而是自身的問題導致。

針對這種情況,傾訴者僅僅將問題擺在桌面上與丈夫談判,效果並不顯著。

因為他的毛病出在心裡。

介於此,傾訴者必須說通丈夫與其到醫院做正規的心理治療,因為他對傾訴者仍有愛,隻是習慣沖突、性生活不和諧,導致如今的婚姻遭遇崩盤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