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口述:我和我的3個性伴侶。

我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我曾把男女之間的相處歸結為四個字——男歡女愛。

女人口述:我和我的3個性伴侶。

女人口述:我和我的3個性伴侶

妮妮剛開始在電話裡對我敘述的時候,聲音裡透露著疲憊和無奈,但隨著接下來的敘述,她漸漸不再帶著鬱悶的情緒,而是恢復了一種自信和灑脫,我想生活中的妮妮應該就是這個樣子。

妮妮說,她認為性和愛可以分開,婚姻之外可以有性。

我理解她的觀點,每個人都有自己對快樂和幸福的理解,妮妮活得自我而灑脫。

可是,這樣的話,夫妻中的一方還要不要考慮對方的感受?不考慮或者隱瞞的話,那兩個人為什麼還要結為夫妻?

結了婚的人就應該遵循婚姻的規則,否則,婚姻不是形同虛設了麼?

我在上大學時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是我同學的朋友,我們一見鐘情,而且在認識的當天晚上就發生了關系,從那到現在我們就沒再離開過。

從小,我爸媽的關系就不是很好,上高中的時候,爸爸在外面有另外一個女人,他們開始鬧離婚。

後來還是由於我在中間的調節才挽留住了這個家庭的完整。

當時我對爸爸說:『爸,你很愛那個女人嗎?也許現在你們非常好,但等你老了,能給你端屎端尿的還是媽媽和我』對媽媽說:『媽你不要鬧,如果他鐵心要走,你們必須要到離婚的分上,就給自己留著尊嚴吧』我不知道爸媽如何如何解決了問題,反正他們沒有離婚。

也許是那時候起吧,我對感情的問題就看得很開。

我一直覺得愛和性是能分開的,我的生活裡除了有老公還有其他男人。

我不知道用『情人』說那些和我有親密關系的男人是不是恰當,我和他們有性關系,也有感情,但沒有愛情。

我愛的是我老公,我也很清楚地明白,他是我打算一輩子相伴的人,和他在一起的生活非常安穩。

可以這麼說,老公給我的是過日子的感覺,別人給我的卻是感情上的激情。

我的第一次是和高中男友發生的,但是我沒有落紅,他以為我不是第一次,我們因此分手。

後來我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公,他不在乎這個。

其實我也不是老公的第一個女人,但這個並不重要,兩個人在一起只要相愛就夠了。

結婚後,我有過三個發生性關系的男友。

其中一個是我高中時的上海網友,從未見過面。

三年前,他要出國,說見個面,於是我就去了上海。

四年多網上融洽的感情讓我覺得發生關系是很自然的事,於是,對那次在上海和他的魚水之歡我完全接受。

我和一個濟南本市大我10歲的男人非常合得來,認識兩年我們隻發生過三次關系,但經常一起吃飯、玩什麼的。

我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我曾把男女之間的相處歸結為四個字——男歡女愛。

兩個成年男女的相處完全是憑你情我願的,只要兩個人都開心,而且還不影響別人,發生性關系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

我和那幾個有親密關系的異性朋友能夠坦然相處,我覺得自己活得很開心,性跟責任是兩個相距很遠的東西。

老公由於工作經常出差,一個月幾乎得有一半的時間在外面,我也曾對他說過:『你可以在外面有其他女人,但不要認真,不要把那種情緒帶到家裡來』

我和老公雖然是夫妻,但兩個人彼此獨立,我們的錢不在一起,但在花銷上我們卻沒有過矛盾。

我是大學學歷,他卻是技校畢業,我的朋友大多是白領,他的朋友大多是工人,我們的朋友圈子沒有交集。

我很要強,能有月薪一萬的工作我就不做五千的,他則希望過得平穩,哪怕月薪隻有一千。

我滿足於自己的婚姻狀態。

我和老公都給了對方一個很大的個人空間,我們的生活中沒有壓力,很少有矛盾,彼此也不會成為對方的負擔。

每當看到有些夫妻為了生活瑣事爭吵傷心,男同事下班回家前說『唉呀真煩人,又要回家!』我就覺得他們活得真悲哀,尤其是女人,不少女人是為別人活著的,這一點我非常反對,我要為自己而活。

然而困惑還是出現了。

我現在的經理雖然已經三十多歲,但還未婚,是個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因為給他做助理,所以我們平時的接觸非常多。

很坦白地說,開始我就很喜歡他,也能感覺出他對我的好感,於是漸漸的我們之間開始變得曖昧起來。

前些日子我們一起吃飯,他喝過了,問我:”你能不能為了另一個有感情的人放棄婚姻?”

雖然我不會為了他放棄婚姻,但我的心卻實實在在地被觸動了,這種心動是和那些有親密關系的異性朋友沒有過的。

漸漸的,我有點害怕:我是不是愛上他了?

到目前為止,我和他並沒發生實質性的事情,隻是曖昧。

他有女友,明年就結婚了,不過他說過想和女友分手,我告訴他:”不要這樣,你這樣我會很有壓力。

“然後我問他:”你是不是因為我才想和女友分手的?”他趕緊說:”不是不是,就是覺得和她一起不舒服。

和那些男人一起我很輕鬆,在一起是開心的,不在一起也無所謂,但和他一起我會有”心裡有點疼”的感覺。

他出差時我甚至會想念他,變天了會擔心他沒帶衣服。

很矛盾,有時候會不喜歡他,他有很多地方都是我不喜歡的,但有時候想起他會有心動或心疼的感覺。

他應該也是這樣的感受,看到他深沉的眼神或欲言又止的樣子,我的心都會引起陣陣波動。

為了避免自己陷進去,我想到了換工作。

可是,從畢業到現在我已換過六份工作,一家一家地幹過來才到了各方面都不錯的現在,那是個非常不容易的過程,而換工作幾乎就要從頭開始,那太難了,我不敢。

其實我身邊的人都不知道我是這樣的人,在所有人眼裡我都是安分乖巧的女孩。

如果同事朋友知道我是他們眼裡如此叛逆的人,我想他們會暈倒吧?爸媽知道的話,會氣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