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思想庫特約撰稿丨青柳
7月2日,中山大學法學院某楊姓教授被一女網友發帖舉報,標題是『中山大學法學院楊教授騙了我的初夜,如果我不說還會有下一個』,歷數楊某的罪過,包括以戀愛為名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關系,與他人發生婚外情等。
7月3日中山大學回應:『學校已第一時間按程序啟動調查,調查期間暫停該教師的教學工作。
我校對師德師風問題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圖/視頻截圖
看到這個消息一開始並未注意,說實話,這也不算什麼新鮮事了。
高校裡的老師漁獵女學生的新聞或傳聞,不知道見過多少回了。
不過仔細看完網帖,發現這件事有些不太一樣。
01
中山大學幾年前發生過一次類似的事,一位青年長江學者多年來利用田野調查、指導論文等機會持續性騷擾女學生及女教師。
楊某事件卻跟這不太一樣。
至少對於這位當事人,他倒不是先利用職權和地位展開攻勢的,反而是女生因為『學術崇拜』《原文如此》,首先邀請了老師吃飯。
當然,邀請吃飯也不代表什麼,這不是老師可以就此對女生上下其手的理由,也不是歸罪於女生的意思。
▲楊教授與女同學的聊天記錄《圖/網絡》
不過,這位楊某顯然非常熟悉相關規定,他一直強調『等你畢業』。
教育部2014年曾出臺『紅七條』,其中要求高校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基本是對師德問題的一票否決。
楊某對此很清楚。
所以在女生在校期間,他基本沒有太過分的舉動,談不上猥褻、強奸。
不過也並不意味著楊某的行為沒有可議之處,畢竟女生在讀期間發過一些曖昧短信,可能也可以歸為廣義的『性騷擾』之列。
從學校調查的角度說,這些也足夠楊某喝一壺了。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說『謹慎』也好,說『狡猾』也罷,楊某與女生的肉體關系發生於女生畢業之後,那麼他的行為到底怎麼認定?嚴重程度幾何?是不是常見的那種利用不對等的權力關系玩弄、誘奸女生?
02
從現狀看,為了避免這種尷尬,不少地方選擇了一種非常原始的辦法——一刀切。
比如2019年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宣佈全面禁止師生戀。
無論是什麼本科生、研究生,教授,一律不許發生『romantic and sexual relationships』。
『一刀切』的做法幾乎把『師生戀』的路都堵死了,即使楊某這種操作也躲不掉。
『romantic』《浪漫》的范圍有多寬泛,完全不難想象。
也就是說,不用實質肉體關系,只要擦出點火花,那麼就是問題。
圖/圖蟲創意
其實普林斯頓已經算動作慢了。
1984年哈佛大學頒佈禁令,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學生助理》和其直接教授與指導學生之間有浪漫關系;1986年愛荷華大學規定,教授不允許與上自己課的和自己指導的學生有浪漫關系;2003年,加州大學9大分校教授聯合通過了新政策,禁止教授和對教授所工作領域有興趣的學生產生師生戀關系,哪怕這個學生沒有選教授的課、哪怕雙方同意,師生戀關系都是禁止的……
不過也能看出來,有些規定也還在小心翼翼地界定權利和禁令的關系,還要局限在『自己的課』、『自己指導的學生』、『對教授所工作領域有興趣』。
普林斯頓則是一刀切到底,什麼情況都不行。
說實話,幾年前看到這樣的政策還不太理解,不過這可能是在『最不壞的政策』裡選擇一個。
兩性之間的私密、權力不對等的微妙,判斷起來實在太難。
讓高校介入私人領域,在床幃之間搞調查搜證,這更是一種極大的道德困境,幹脆一刀切算了。
『一刀切』大概也會出現棒打鴛鴦的情況,師生戀修成正果的其實也不在少數。
不過,這一切都隻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畢竟,人們要管住的是道德、是性,一個在心靈的最深處,一個在衣服的最深處。
圖/網絡
這麼說來,國內的『紅七條』裡的『不正當關系』,也不妨做寬泛的理解,比如曖昧、精神戀愛都是不正當,而不論是否涉及肉體關系。
如此一來,楊某的行為自然也就好定性了。
由此,老師也能更清楚,性關系與否不是最後一層保護罩。
學生也會更清楚,當收到某些信息,就應該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03
從女生發的網帖看,她確實很不幸。
她被老師欺騙了感情,並且遭遇了嚴重的PUA,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都遭受了不小的創傷,她很值得同情。
從網帖的內容看,楊某的言行估計也會讓很多人厭惡。
他言談之中不加遮掩的性饑渴,對性關系極為開放的態度,和已婚女性發生關系,物化女性的思維模式,估計他大概率會遭遇社死了。
▲楊教授與女同學的聊天記錄《圖/網絡》
不過,這一切要建立在網帖的內容可信的基礎上。
而且即便可信,還得看人們願意以多嚴肅的態度來對待私人聊天乃至床笫之言了,這些直白露骨的話,值不值得視作一種『呈堂證供』,並對他進行『審判』?
這倒不是為楊某的開脫,而是說楊某作為老師的道德邊界到底在哪?就好像網帖中的原文:『楊教授作為一位高校法學教授是否只要不違法就可以,而無需道德?』
想必她也知道,這更多是個道德問題,而解決這個道德問題報警是沒用的,隻能借助輿論,以及楊某所在的體制內單位——高校。
也可以想見接下來事件的處理模式,高校——一個非正式的調查部門,將會介入兩性關系之間,去判斷其中是否存在有違師德的行為,作為體制內單位它也會有特殊的道德要求。
其中涉及學生和自身職務的部分,高校當然有足夠的理由來介入。
那麼其他的呢,比如有已婚女性和他出軌,這需要高校來認定嗎?
其實這些後續,從公共輿論的角度來說更有觀察的價值。
這些意味著高校將會在多大程度上化身道德裁判所,對一個人的思維言行做出全方位復盤。
▲『不能說的夏天』劇照《圖/視頻截圖》
福柯曾寫過一本極為晦澀的『性經驗史』,其中對性經驗全方位的調節與管制,就是『現代機構』的特征之一,而高校現在就在履行這樣的職責。
很難說這是好是壞,好處是可以幫這位女生出口氣,治了這個渣男。
壞處則是,個體的道德將會進入一個天羅地網之中,遭受無時無刻、細入毫芒地審判,並且會遭受機制性的後果。
用道德凈化來治療道德錯亂,很難說這兩個後果哪個更好一些。
當然,從應對輿情的角度來說,單位對一個人的道德行為全方位負責已經是一種趨勢,為了管住渣男幾乎是不計成本。
這也有其必要性。
否則像楊教授這樣的精於計算的『渣男』,恐怕很難受到必要的懲罰。
不過,所謂不計成本其實都會有成本,至於這個成本是什麼,這沒法量化,不過相信人們都能品出來。
規定必須清楚、道德存在模糊,用清晰的規定去拆解模糊的道德,這個精準度與有效性,就很考驗具體處置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