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男生問我:你說給女朋友送禮物找什麼借口比較好啊?
我被他這個『可愛』的問題逗笑了:送禮物哪裡需要什麼借口啊?每個女生收到禮物都會很開心的。
男生沉寂了許久,給我發了一大段回復:
我想把前女友退回的手鏈送給她,是個名牌花了我三個月的工資,她一定會很高興吧。
看到這,我想大多數男生都會贊同他的做法,直男會認為:都是女孩子喜歡的東西,不僅可以做到資源置換,同時也避免自己絞盡腦汁挑選禮物的尷尬。
但同樣的事在女生看來就是不得了的事了,特別是涉及前女友,更是犯了大忌。
01
前段時間閨蜜生日,男友送她一條miumiu手鏈,閨蜜很開心,把它曬到微博。
次日收到一條陌生人的評論:『太摳了吧,拿前任女友退回去的禮物送現任!』閨蜜點開那人微博,刷到很多與男友有關的文字和圖片:一模一樣的手鏈,那件稍微有點褪色的襯衫,熟悉的手和別的女生牽著。
歷史評論互動裡,男友的微博名稱很刺眼,對閨蜜說過的情話,是來自這邊的照搬全抄。
閨蜜看了之後心裡特別難受。
沒希望不失望,無真心不難過。
喜歡一個人,會情不自禁想要讓對方區別對待,想獨享他的好,舍不得瓜分一星半點給別人。
如果你給我的跟你給前任的一模一樣,那我隻是她的替代而已;如果你給我的跟你給別人的一樣,那我也隻是別人而已。
想擁有不需要歇斯底裡大吵大鬧也可以完全占有的愛情和安全感,要麼沒有,要麼全部,要麼現在,要麼永不。
原諒我有情感潔癖。
02
前幾天無意中看到男朋友的網購記錄,發現他以前給前女友買過好多禮物,這些都不算啥,關鍵是有些情趣用品,我看到後竟然氣的手都在發抖,一晚上沒睡著。
看的時間是2個月前的事情,我知道我沒有資格過問他以前的事情,但就是很難過。
怪不得每次和他親熱的時候,總有種幻覺,他好像在透過我吻另一個人。
我一直以為是自己想多了,直到發現男友的網購記錄,我才知道正宮跟答應的差別待遇了。
短短的一段話,看完之後不禁心疼。
女生不是什麼較勁的生物,但唯獨喜歡和男友的前女友做各種各樣的比較。
就像電影《剩者為王》中說道:我就是死要面子。
自尊心特別重,我只要發現對方沒有那麼喜歡我,我就會把這段感情判了個死刑。
說到底,女生要的是在男生心中的比重。
03
百度上有一個熱帖:
我要回了男朋友被前任騙的9000塊,他們在一起不到兩個月,男朋友就給她買了個iPhoneX,這不是被騙是什麼?9000塊又不是小數目,我要回了他的錢讓他給我買一個,但男朋友卻跟我生氣了,我哪裡做錯了?
評論區有人說:我覺得是你不對,送人哪裡有要回來的道理?人家願意送,沒覺得自己被騙,這跟你又沒關系,你憑什麼『幫』他要回來?你這樣會讓男人很沒面子的。
姑娘反駁道:如果真的不愛了,有人幫我要回錢,我謝謝他都來不及,他竟然跟我生氣?這樣的事我身邊還真有人做過,小語的男朋友曾經送給前任一個GUCCI包,有一天,小語看到男朋友的前任給他的朋友圈點贊,氣不打一出來,要求男朋友『老實交代是不是還有聯系』,男朋友承認之後,小語就讓男朋友把包要回來。
『送出去的禮物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大不了我再給你買一個』小語的男朋友說。
『我要的不是那個包,而是你愛我的證明,我要知道現在我在你心裡是獨一無二的,否則說明你對她還有留戀!這個包你必須得去要回來,不然我們就分手!』
小語說,她就是沒有辦法百分百信任男朋友,越是愛他,獨占欲越強。
04
今天在豆瓣看見一條帖子很有意思,想拿出來跟大家聊一聊。
有個姑娘,和男朋友在一起快一年了,日子奔著結婚去,見過家長,買的房子已經在裝修。
有天晚上,姑娘手閑翻男朋友手機,翻出了他們剛認識的時候,男朋友和一個同學的聊天記錄。
記錄裡先是說送給前女友的包被退回來了,然後男友跟同學說:
新認識一個姑娘,單純,沒心機,馬上12月就要過23歲生日了,這個3萬的包包可以廢物利用,當生日禮物送給她了。
看完後,我真的是一陣無語。
我一直覺得,送禮物有兩大原則:一是增進感情,讓對方開心;二是送對方需要的。
你拿一個被前女友退回來的禮物,對方既不需要,也不開心,這種禮物送了豈不是糟人心嗎?
把帶有前任印記的東西送給前任,這樣的做法,表面上是省時省事,但實際上卻是給感情埋了一個定時炸彈。
三毛曾說:如果你給我的,和你給別人的是一樣的,那我就不要了。
這並不是貪婪和小氣,而是女孩子的驕傲和霸氣。
喜歡一個人,是允許她對自己任性又專制,我願意把最好的都給你,除了你,別人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