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張某剛高中畢業,找不到工作。
在一個在城市工作的村裡的朋友介紹,他在城市的洗浴俱樂部當服務員。
張某是一個誠實乖巧的男孩,看上去比較帥氣。
2019年12月的一天,三個有四十多歲時尚漂亮的女子來到洗浴中心,三人洗完澡後,他們要了一間私人房間打牌,並請張為她們提供服務。
根據她們的要求,張某倒茶點煙並陪她們聊天。
在打牌時,張某喝了他們遞給他們的一杯飲料,就覺得面紅耳赤,欲罷不能。
三名女子見狀便輪流與楊某發生性關系,兩個多小時後,張某突然休克,三人嚇壞了,她們把張某背到樓下,打車去醫院。
經搶救脫後張某脫離了生命危險,但自此也失去了性能力。
實際上,我們經常聽到或討論男子強奸婦女的案件。
婦女往往是受害者。
男性受到女性性侵犯的情況並不少見。
這可能是由於概念上的問題,即使男人被女人強奸了也難以講得出口。
因此,無論女人是否對男人進行性侵犯都構成犯罪,以及該罪行所構成的犯罪,以下小編將結合該案進行討論:女性對男性的強奸不構成強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奸罪是侵犯婦女性的自已決定權的犯罪,行為對象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強奸罪的對象為婦女,而男性不是強奸的行為對象,因此,女性強奸男性並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不會侵犯婦女性的自已決定權,即沒有侵犯強奸罪中刑法所保護的法益,因此,女性對男性的性侵犯不構成強奸。
在這種情況下,三名婦女應用藥物方式,輪流與張某發生性關系,涉嫌猥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