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toogr10720
結婚跟是還處男沒有關系,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就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證。
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