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可以報銷包皮手術費嗎?

法律主觀:

醫保卡有三個作用,一是看門診用來刷卡付費,二是藥店買藥,三是住院時出示有醫保,然後住院費用自動劃走《除去自付的部分,報銷80%》;醫保卡購買的比例是由個人和公司共同承擔費用,公司8%,個人2%;注意的是,個人悉慧的2%是全部進入醫保卡的《個人帳戶,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進入社會統籌的(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如果是年輕人,隻有大約0.5%進入醫保卡。

正常情況下,患病需要住院時,拿上醫保卡、病歷本到自己的定點醫院,即可用醫保卡結算。

也就是自費部分自己交《個人帳戶》旁核,報銷部分醫保中心和醫院結算《統籌帳戶》。

如果由自己的定點醫院轉到二級或三級醫院的,用醫保卡結算,同上。

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點醫院住院搶救的,急診入院或者由於意識不清等情況不能當場出示的,參保人/親屬於X日內《各地各醫院的時間期限不一樣的》到指定地點《如醫保中心》辦理急診搶救病種認定,認定屬於急診搶救病種後,即可用醫保卡在搶救醫院結算。

大部分的情況好像都這樣,不知道個別是否如此就是了。

轉外地治療的,經醫院、醫保中心同意,辦理轉診手續。

外地發生費用先個人自費結算,診治結束後,備齊資料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報銷。

做了特殊規定病種《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認定的,住院時同上用醫保卡結算。

門診治療拿藥時,仍然使用醫保卡,先個人自費結算,自己結算的票據本年度內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報銷。

咱這地方的醫保卡在遺失或重制期間,可暫憑辦理好的掛失證明或重制卡回執及有效身份證件當醫保卡用;醫保卡作為享受醫保待遇憑證之一,由參保人自行保管,隻能夠本人使用,不給轉借給其他人用;醫保卡遺失時,一定要及時指定單位掛失;醫保卡內的錢在用於購買藥品時,從醫保卡內扣錢,若卡內睜啟答錢不足支付,則需要另存錢到卡內,這個錢餘下的是可以直接取的,不影響其它什麼,上次去醫院就這樣,但這人錢不是算醫保卡內的也不能報銷的,隻是醫院的病人卡一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