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出門與妻不同房』,這句話是啥意思?為何不能同房??

只要是戀愛過的人都知道,回到女方家裡的時候,是不能在同一個房間就寢的。

即便是結婚了,成了女婿,回丈母娘家時,也是一樣的待遇,兩夫妻是不能同房的,必須要分開睡。

這一點,相信在全國各地都大同小異。

有些地方甚至更加嚴苛,長期和父母分開居住的小兩口,無論是回到男方父母家,還是女方父母家,都要分開在兩個房間睡覺。

剛開始的時候,會感覺特別詫異。

要說這是在談戀愛的時期,倒是可以理解,可是兩個相愛的人都已經結婚了,為何還要這樣做呢?這裡慶譽面到底有什麼講究呢?其實,這算是老祖宗留下來的規矩了。

以前常聽老人說:『出門與孫者妻不同房』,這句已經流傳了千百年的俗語,早就說譽凱段了出來。

隻不過我們當時年紀還小,根本不在意這些繁文縟節,更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年紀。

可一旦當這些事情落到自己身上時,瞬間就懵了,為啥還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小兩口在一起住,可不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帶著這些疑問,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仔細探尋一下,老祖宗為何會有這樣的禮儀講究。

既然是俗語,我們就得回到老祖宗生活的年代和具體環境分析。

在封建社會中,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很嚴重的。

女性地位很低下,即便是大家閨秀,千金小姐,也不會有太多出門的機會,特別是還沒有出嫁的女子,應該待字閨中。

而結婚之後,三從四德的思想又開始禁錮這些女性。

所以,總結起來就是,古代的女性除了相夫教子之外,是很少出遠門的。

而回娘家探望父母,則成了唯一可以外出享受風景的機會。

與如今相比,封建社會時期的娘家人可沒有如此熱情,因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如果不是特殊情況,是不會輕易回娘家的,三天兩頭就往娘家跑,是會被外人戳脊梁骨的,會被認為不守婦道,甚至會被一紙休書給休掉,那也就丟了老祖宗的臉了。

就算有機會回娘家,那也得是和丈夫一起。

回到娘家之後,也和如今一樣,是不能和丈夫一起居住的,得分開住。

這其中有兩個原因,也是比較合理的解釋。

第一個原因,此時回家不僅僅是女兒這個身份,還有『客人』的身份,因為女兒是嫁出去的人了,得遵守夫家的規矩。

既然是做客,那就得有相關禮節要遵守,至少不能像自己家那麼隨意。

如果兩夫妻住在一個房間,難免會過度親密,這樣是不禮貌的。

因為古代的房間都是磚瓦房,石頭和木材是主要的修建原料,隔音效果是很差的。

大半夜發出不該發出的聲音,那得多麼尷尬。

而且,古人也認為客人在自己家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不吉利的。

第二個原因,就是為了讓妻子能與家人更多相處的時間。

與如今相比,古時候的交通並不發達,嫁人比較遠的女性,要想回一次娘家是十分不容易的。

而且,每次待的時間也不長。

平日裡也沒有電話和聊天工具,所以每年少有的幾次見面,當然要讓妻子和自己母親待在一起。

這個道理很好理解,就比如現在你到自己朋友家去做客,晚上肯定是你的妻子和朋友的妻子住一個房間,你和自己的朋友住一個房間。

一是同性之間很好安排居住,特別是人多的時候。

二是男人和男人之間有聊的話題,女人和女人之間有她們的話題,這樣才能在一起度過美好的相聚時光。

無論是古人的觀點,還是現在的實際情況,『出門與妻不同房』還是比較適合回娘家和到朋友家做客的。

而如果是兩個人出去旅遊,那就另當別論了。

這是最起碼的禮貌問題,也是一個人為人處世的肚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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