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自己好色阿?

愛情,我從來不覺得會這樣傷人。

傷人到體無完膚,可以在很愛很愛的情況下,變得很冷漠,冷漠到讓人覺得心寒。

而我卻從一個天使變成小醜,變得那麼的讓人覺得可悲。

我在街上看見同年齡的女孩子,很羨慕,總覺得好像很漂亮不食人間煙火似的。

而我卻像灰撲撲的小醜一樣,隻能變成仰望。

不知從何開始,我跟『土』劃上了等號,為了節省,我變得不再洋氣。

不買貴的衣服,不買貴的化妝品,不買貴的奢侈品。

其實十年鎮纖行以前,我特別愛。

因為我認識了他,並決定嫁給他為妻開始。

可是他卻不為我的改變而感到動容,不為我的改變而快樂。

反而覺得是種負擔。

我真的不明白,既然是這樣,為什麼當初還要在一起呢?
我可以為了愛情放棄面包,可是看見面包我依然會留口水。

看見其他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我越來越俗氣。

我真的覺得很傷心。

傷心到完全不能呼吸。

我把自己打扮成這樣,委屈自己,反而男人不喜歡。

很傻。

他愛什麼?
他說,他愛能豎局幹的女人,為了變成能幹的女人,我真的變很能幹,什麼事情都盡量不讓他操心。

可是我也有脆弱的時候,比如今天。

我很脆弱,也許是他姑姑的話,或許是他媽媽的話,刺傷到我。

我真的好想跑,跑到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大哭一場。

可是不能,我隻能窩在被窩裡面哭。

越哭越覺得難受。

心好痛,可是身旁的他依然熟睡,被我吵醒了吧,還很不耐煩的樣子,問我,哭什麼。

難道這就是我掏心掏肝的男人嗎?
眼淚再一次忍不住流下來。

家庭並不富裕,我從來沒有叫過苦。

默默的承受。

可是得到的卻禦嘩是這樣的結果。

我真的想走了,想過我想要的生活。

我省的錢,都奉獻給了這個家。

卻起碼的關心都得不到。

有什麼意思。

十年的愛情,有時候脆弱得連初戀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