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我從來不覺得會這樣傷人。
傷人到體無完膚,可以在很愛很愛的情況下,變得很冷漠,冷漠到讓人覺得心寒。
而我卻從一個天使變成小醜,變得那麼的讓人覺得可悲。
我在街上看見同年齡的女孩子,很羨慕,總覺得好像很漂亮不食人間煙火似的。
而我卻像灰撲撲的小醜一樣,隻能變成仰望。
不知從何開始,我跟『土』劃上了等號,為了節省,我變得不再洋氣。
不買貴的衣服,不買貴的化妝品,不買貴的奢侈品。
其實十年鎮纖行以前,我特別愛。
因為我認識了他,並決定嫁給他為妻開始。
可是他卻不為我的改變而感到動容,不為我的改變而快樂。
反而覺得是種負擔。
我真的不明白,既然是這樣,為什麼當初還要在一起呢?
我可以為了愛情放棄面包,可是看見面包我依然會留口水。
看見其他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我越來越俗氣。
我真的覺得很傷心。
傷心到完全不能呼吸。
我把自己打扮成這樣,委屈自己,反而男人不喜歡。
很傻。
他愛什麼?
他說,他愛能豎局幹的女人,為了變成能幹的女人,我真的變很能幹,什麼事情都盡量不讓他操心。
可是我也有脆弱的時候,比如今天。
我很脆弱,也許是他姑姑的話,或許是他媽媽的話,刺傷到我。
我真的好想跑,跑到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大哭一場。
可是不能,我隻能窩在被窩裡面哭。
越哭越覺得難受。
心好痛,可是身旁的他依然熟睡,被我吵醒了吧,還很不耐煩的樣子,問我,哭什麼。
難道這就是我掏心掏肝的男人嗎?
眼淚再一次忍不住流下來。
家庭並不富裕,我從來沒有叫過苦。
默默的承受。
可是得到的卻禦嘩是這樣的結果。
我真的想走了,想過我想要的生活。
我省的錢,都奉獻給了這個家。
卻起碼的關心都得不到。
有什麼意思。
十年的愛情,有時候脆弱得連初戀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