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不讓我碰,這是個女人該做的嗎?』福建福州,一名男子向外人抱怨,妻子冷漠無情,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碰都不讓碰一下!無奈之下,2人離了婚,但意外的是,沒過多久,前妻卻來求復合!
俗話說:『女人心,海底針』,曾經6年都不讓碰,如今前妻卻來求復合了,女人的心思,真是猜不透。
那麼,離婚後又來復合,前妻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鄭傑和前妻餘茜茜,曾經結婚12年,育有2個女兒,離婚後,大女兒跟著鄭傑生活,小女兒跟著餘茜茜生活!
2019年12月,鄭傑在公司裡上班,餘茜茜突然找上了門!她拉上旁人幫忙,想要和鄭傑復合,說:『其實,我們的關系還好,分開主要是長輩幹預生活!』
『你還過來幹什麼?』鄭傑的態度卻變得冷漠,想起前妻6年不讓碰,他心裡就很不解。
如今,餘茜茜又來復合,他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反正他心裡始終憋著一口怨氣。
人有時候很奇怪,在一起的時候,不懂得珍惜,走散後,才想起對方的好!
前妻心不甘,認為婚姻被老人幹涉
『老人話多,還挑撥離間!』這是餘茜茜對鄭傑父母的看法。
結婚12年,餘茜茜一開始和鄭傑的父母住在一起。
前6年,2人的感情還勉強!但是,後6年,2人吵架的時間居多。
每次吵架,餘茜茜都會說2位老人的不是!
『我們兩個吵架,是我們兩個的事情!不要牽扯到老人家,老人另外買了房子,搬離了家裡,隻是為了我們好』鄭傑否認老人幹涉婚姻。
餘茜茜和公公之間矛盾頗深,幾乎到了『有你沒我,有我沒你』的地步。
但鄭傑表示,父母為了他們退讓了很多,作為晚輩,更應該感激,不是斤斤計較!
他曾經建議餘茜茜和父親和解,私底下做多點事,讓老人家開心點!但是,餘茜茜從來都不服輸,所以關系越鬧越僵。
都說:『自古婆媳姑嫂多不和』,沒想到公媳也有不合的時候!丈夫不僅要看到父母的退讓,也要看到妻子的不易,否則就像天平失衡,最終落得兩敗俱傷。
餘茜茜
離婚主因非老人幹涉,貪婪的索取才是原罪
聽餘茜茜說起,2人離婚還有些遺憾,那麼,這2位老人到底做過什麼呢?
鄭傑父親表示:『他們結婚10多年,沒有給我們家裡交過一分錢,一日三餐都是我們做,她愛吃辣的,我們在廚房外面另外蓋一個煮飯的地方,專門做給她吃。
小孩生了,一直由我們帶,最後他們兩個經常吵架,還罵我們,我就想算了,搬出去住算了!』
不難看出,以前是公公當家!2位老人,管兒子一家的生活,在經濟上和家務上都付出了很多,但餘茜茜不滿足,和鄭傑吵架老是說老人的問題。
2016年的時候,公婆因無法忍受小兩口吵架,另外買了個房子,搬出去住了!
現實中,兩輩人住在一起,矛盾是要多一些!兒媳當家也好,公公當家也罷,一方不服氣,那就是內耗。
所以,要選擇包容,要麼選擇分開住,沒有別的辦法!
按道理說,如果是老人的問題,那分開住,就是最好的結果了!但是,2位老人搬走後,鄭傑和餘茜茜的關系沒緩和,反而更惡劣了!
沒有了老人的幫襯,2人問題更多,平時飯都沒人做,越吵越厲害!
由此可見,離婚主因非老人幹涉,要多從自身上找問題!一段婚姻,沒有人甘願付出,都隻想索取,剩下的是無盡的爭吵。
12年婚姻告終,藏著錐心之痛
鄭傑和餘茜茜結婚了12年,也算是知根知底。
他解釋了2人離婚的原因:
1. 前妻不溫柔,也不賢惠
『女人啊,說句難聽點,應該柔情似水!鄭傑自述,每次回到家,都是漆黑一片,沒地方吃飯,還要跑到我父親那邊去吃飯』
鄭傑認為,自己在外打拼事業,妻子應該料理好家務!但餘茜茜不管他,也不做飯,他還要跑到老父親那邊去吃飯,在他眼裡,餘茜茜不賢惠,還一點都不溫柔。
這一點,其實不全怪一方,畢竟家務是兩個人的事!餘茜茜和鄭傑都可以做,以誰有空誰做飯為原則,更適合。
2. 經濟大權被控制,男人生活很狼狽
婚姻期間,鄭傑把工資卡全部交給了餘茜茜管!餘茜茜每周隻給200元零花錢,多的找借口不給。
鄭傑講述,一次同事結婚,他需要份子錢,由於錢不夠,就找餘茜茜拿。
但是,餘茜茜卻表示,回老家了,錢不知道放哪裡了。
『爸爸,你可憐可憐我,給我點錢吧!』迫於無奈,鄭傑最終向老父親張口要錢。
一個堂堂大男人,隻能找父親要份子錢,讓鄭傑很丟臉,餘茜茜的做法太摳了!
餘茜茜確實不想給錢,『錢不知道放哪裡去了』,這是借口,退一萬步講,即使忘了放錢的地方,手機轉點錢也能應應急,但是,她沒有!可能覺得,反正老人那裡可以拿吧?
俗話說:『女人可以勤儉持家,但不能一毛不拔!』該花的一分不少,不該花的堅決不花,合理規劃金錢,才能讓生活更有品質!
3.6年沒有夫妻生活,前妻的心思琢磨不透
『6年不讓我碰,這是個女人該做的嗎?』鄭傑質問餘茜茜。
也不知道,餘茜茜是因為賭氣,還是和公婆鬧情緒,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都不讓鄭傑碰,2人的感情逐漸消失殆盡。
其他問題,還可以商量,但是這個原因,鄭傑最不能接受。
2人如果是相親相愛,怎麼會抗拒對方?在這場婚姻生活中,他感受到了卑微!
婚姻中,一方冷漠無情,實際上是一種無聲的抵抗,目的是讓對方屈服,這與冷暴力無益!以這種方式回擊,消耗的是對方的耐性。
4.前妻有家暴傾向,背上留下了傷口。
『她打我!』原來,鄭傑的背後留下了傷疤,還是餘茜茜打的。
2人離婚時,曾經對簿公堂,當時餘茜茜不承認家暴,說是鄭傑自己擦癢擦的,鄭傑氣得夠嗆,他反駁:『我手這麼短,能夠伸到後背那個地方嗎?』
說到家暴,那又是讓很多人深惡痛絕的場景!不管男女,一旦出現家暴,基本上就被別人否定了。
一個人的品行,跟日常行為息息相關,先不論對錯,只要動手了,『有理也變無理』!家暴是違法行為,離婚時,家暴一方討不到半分好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也就是說,鄭傑和於茜茜離婚,如果他沒有過錯,那麼,當時他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從鄭傑的描述來看,2人在離婚官司上鬧得很不愉快,還進行了二審。
夫妻之間發生矛盾,保持理性的一方才是智者,沖動的一方,不但在生活道德層面被人否定,在法律層面也會受到處罰!
復合無望,前妻渴望女兒得到更多關愛
鄭傑說起過往,句句紮心,餘茜茜不再反駁,她意識到:她和前夫隔閡越來越深,復合隻是一廂情願,2人緣分已盡!
『你父親已經把我們趕走了,知道嗎?』餘茜茜想住在以前的房子裡,但是,被老人家趕出來了。
原來,餘茜茜曾經住的房子,在鄭傑父親名下,她和二女兒習慣了住那裡。
二審過後,判決書下來了,老人家就讓她和二女兒搬出去住。
鄭傑沒有心軟!他直言:『你可以住店裡啊?你姐姐一家四口人都能住,你為何住不了?』
餘茜茜委屈表示:『住在店裡不利於孩子讀書!小孩子那麼小,學習很重要。
大的孩子你們都知道好好教育,為什麼小的就不能容忍呢?』
到了這個時候,還在讓別人寬容,真的應該審視下自己的問題了。
離婚後,對孩子來說,或多或少都有影響,但是,孩子更需要心靈上的關愛,而不是物質上的滿足。
再者,孩子生活保障的問題,其實在二審時就已經解決!判決是公平的,不存在沒保障的說法,前妻以女兒要安穩的環境為由,繼續住在前公公家裡,怎麼都說不通,這也不怪老人心狠,隻是真不合適。
回顧2人的過往,如何還能回得去?
前妻:不賢惠、經濟一刀切、無性生活、家暴、對老人挑剔,這5座大山,鄭傑終究是跨不過去了,他無法原諒餘茜茜!不是每一句對不起,都能換來沒關系!最好的結果是,以後的生活,不再有瓜葛。
結語
婚姻問題,非一朝一夕形成,多從自身上找原因,別拿他人當擋箭牌!我們常說『善良有尺,退讓有度!』,夫妻之間,也要懂分寸,知進退。
婚姻靠自己把握,你若不在乎,終有一天會失去。
人總要失去後才懂得珍惜,這是多麼痛的領悟!感情也不是玩具,不是每一次放下,都能重新拾起!婚姻走到了盡頭,不如相忘於江湖,放手才是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