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一款名為『異地戀接吻神器』的裝置火了,相關話題#異地戀接吻神器你會買嗎#一度飆升登上當日微博熱搜,話題閱讀量超過2.2億。
據了解,把手機插入『接吻神器』底座對準感應區親吻,它就能把感受到的嘴唇動作和力度,轉化為訊號傳到對方的嘴唇上,並且還可以在APP中,進入『親吻廣場』體驗到不同人的親吻。
乍一看,『異地戀接吻神器』為廣大苦於異地戀的情侶帶來了福音,讓異地戀情侶們可以不拘泥於距離的限制,隨時隨地體驗到另一半親吻的感覺。
但新奇有趣的背後,其道德風險卻暗潮湧動,而APP附帶的社交屬性,甚至可能帶來諸多法律風險。
2月21日,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異地戀接吻神器』圖片來源於網絡
『接吻神器』銷量驟增幾近斷貨
使用時必須下載相關APP
『情侶下單兩臺,單身下單一臺即可體驗陌生人的親吻』『體驗不錯的話可以互加好友』『還能嘗試隨機匹配的‘刺激’』……某電商平臺中一位賣家客服這樣向記者介紹『接吻神器』。
記者搜索發現,在各大電商平臺上幾乎都可以找到『異地戀接吻神器』的相關產品,品牌五花八門,產地則遍佈全國,價格在單個300-500元不等。
對此,『接吻神器』的專利發明申請人,常州機電學院2016級的學生蔣忠利曾作出回應稱,他並沒有跟進這項專利,也沒有生產相應的產品,『網上的這些產品我不清楚,也不知道是誰在生產』
據悉,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於2019年申請了『遠程接吻裝置』專利,蔣忠利是該專利的第一發明人,除此之外還有指導老師在內的8位發明人。
而目前該發明專利的法律狀態顯示為『專利權終止』,時間為2023年1月10日。
多位賣家向記者表示,『接吻神器』從一個月前就開始熱賣,不少客戶抱著獵奇心態買回去試玩,最近的銷量更是驟增,『顧客們的反饋普遍都很不錯,最近都賣得斷貨了』其中一位賣家說。
電商店家所提供的相關APP介紹
據賣家介紹,收到設備後需要下載相應的APP才能正常使用,下載後關聯手機號就能嘗試其中的功能——『設備感應區將吻的力度、動作、溫度、聲音識別,通過APP視頻親吻模式同步到對方感應區』……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下單相關產品時幾乎沒有任何門檻,店家也未設立『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等標語。
不少家長對此表示擔憂,認為『接吻神器』一旦流向未成年人市場,將給孩子帶來不良引導,影響身心健康。
APP中埋下情色『種子』
關聯商標註冊被駁回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店家客戶口中所說『設備使用需關聯的APP』一同指向了一款名為『可能吻』的應用軟件。
『喜歡誰,就親誰』,店家展示的APP宣傳圖片中更是出現了這樣暗示性的語句。
據悉,『可能吻』是一款為智能終端提供遠程仿生交互功能、即時通訊的應用程序APP,該款APP介紹說明中寫道:『可能吻能在不同地點遠距離傳遞用戶的‘親吻動作’,是人與人之間遠程溝通的情感媒介,致力於讓兩性及伴侶得到一些多元化的儀式感,並且搭配了平臺即興社交功能以及探索功能,打開大家的生活樂趣』
『可能吻』APP頁面截圖
按照店家所提供的鏈接下載『可能吻』後,記者發現,即使用戶是單身也可以使用,APP設置了『上傳』親吻感覺的功能,用戶可以選擇上傳自己親吻設備的感覺,其他用戶點擊之後,就可以實現和陌生人『隔空親吻』,一些『吻痕』還被掛上了『緊張刺激』的標簽。
另外,APP還設置了『廣場』功能,用戶可以在廣場上留言,留下聯系方式或者通過私信和其他用戶互加好友。
記者看到,在『廣場』頁面中有不少人主動掛出私人社交賬號,還有人曬出自己的私密照片,更有人留下『誰和我親』『寂寞難耐』『來個妹妹』等內涵隱晦的情色字眼,還有部分用戶所使用的頭像選取了頗為暴露淫穢的圖片。
據了解,『可能吻』的軟件開發者及商標註冊者均為思維輻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22年8月。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通過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後發現,思維輻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註冊的關於『可能吻』的商標已於2022年12月被駁回。
一位知識產權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根據『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商標註冊被駁回的情況共分為8種,『就目前來看,該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原因最可能是屬於‘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這一類,因此不予通過申請』上述人士分析道。
遊走在道德和法律邊緣的產物
律師:或催升更多犯罪率
『如果體驗這個產品的用戶都必須在APP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註冊,而且在使用的過程中用戶的痕跡可以被他人瀏覽和分享,這無疑會存在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導致各種亂象叢生』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邵斌律師認為,雖然接吻是情感交流和表達的一種方式,但大部分人還是會為自己保留相對私密空間。
就該APP目前的功能技術來看,還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出現一些灰色地帶,涉黃的空間也不小,還有可能給青少年帶來不健康的引導作用,甚至會催生更多犯罪。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茅瑩則向記者表示,如果說與陌生人『親吻』還停留在道德風險之上,那麼『異地戀接吻神器』相關APP上社交屬性的加入,無疑給這款『神器』的使用埋下了諸多法律風險——部分用戶可能會通過APP功能,發佈涉黃信息,與他人互加好友後在線上裸聊或者線下賣淫,從而完成色情交易;另一些用戶則可能通過打『擦邊球』,例如設置暴露頭像,通過上傳親吻記錄時發出性暗示的聲音等方式,以更加隱蔽的方式進行色情交易。
『在這種情況下,平臺對於內容的監管責任就顯得愈發重要』茅瑩律師介紹,此前,『網易雲』『喜馬拉雅』『荔枝』以及『企鵝FM』等平臺,就曾因進軍『聲音社交市場』時被約談、下架甚至關停服務,原因就在於這些音頻平臺存在傳播歷史虛無主義、淫穢色情內容的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APP、網站等平臺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則應當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對平臺上發佈的內容進行監管、審核,對違規行為進行通知和刪除。
如果平臺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則可能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如果平臺明知用戶發佈淫穢色情內容,還提供了存儲、傳輸等服務,那麼視情況,平臺還可能與用戶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或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共同犯罪。
此外,針對軟件開發者擅自對未註冊的商標進行使用的行為,邵斌律師認為,這既是對消費者的欺騙,也損害了商標管理秩序,可視為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督部門有權進行查處。
邵斌律師介紹,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給予勸阻,限期糾正,發佈通告。
違法規定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即便該平臺後續通過資質審核,註冊商標,申請專利等形式進行包裝,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仍舊是要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 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