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小鎮12裡,有一個村莊,村莊上有一個大嬸,大嬸是一個寡婦。
一年前,大嬸的兒子結婚了。
這一年的春節過後,大嬸的兒子外地打工了,大嬸的兒媳婦沒有出去打工。
她留在了大嬸的家裡,因為大嬸聽兒子說,兒媳婦可能懷孕了。
時間流逝,不知不覺就到了初夏。
一天下午,大嬸路過一片樹林的時候,忽然聽到樹林裡有年輕女人的呻吟聲。
大嬸是一個好奇的人,於是她向樹林走去。
大嬸走進樹林裡後,發現一個男人壓在一個女人的身上,而女人正是她的兒媳婦,男人則是村莊上的年輕光棍。
大嬸見此情景,十分氣憤。
她跑過去後,揪住年輕光棍就打。
年輕光棍見大嬸打他,趕緊逃走了。
年輕光棍逃走後,大嬸罵兒媳婦:『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
大嬸說完,走出了樹林。
大嬸回到家裡後,撥通了兒子的手機,然後將她看見兒媳婦和年輕光棍在樹林裡鬼混的經過告訴了兒子。
兩天後,大嬸的兒子就趕了回來。
大嬸的兒子趕回來後,找到了年輕光棍,然後對年輕光棍說,這件事怎麼處理?年輕光棍很害怕,他結結巴巴地問大嬸的兒子這件事怎麼處理?大嬸的兒子聽完年輕光棍的話後說:『這樣吧,你給我30萬元』
年輕光棍哭著說,他沒有30萬元,隻有18萬元。
大嬸的兒子說:『那你先給我18萬元,還有12萬元寫欠條』
結果,年輕光棍先給了大嬸的兒子18萬元,然後寫下了12萬元的欠條。
大嬸的兒子拿到錢後,回到家裡跟大嬸的兒媳婦鬧離婚。
開始的時候,大嬸的兒媳婦不願意離婚,但是後來她見大嬸的兒子堅決要跟她離婚,隻好同意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