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航班晚點送離婚空姐作補償 廣播不時傳出呻吟聲 飛機晚點的賠償標準
『印尼航班晚點送離婚空姐作補償』近日印尼一航班晚點送離婚空姐作補償給乘客,這聽上去很荒謬但確實是真事兒。
並且在廣播時不時傳出呻吟聲,讓人不得不懷疑駕駛是否意識清醒。
飛機晚點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印尼獅子航空公司本月一次航班向乘客提供了一項『大福利』。
為就客機誤點表達歉意,一名空姐被作為『禮物』。
乘客蘭伯特斯說,他14日從爪哇島坐飛機前往巴厘島,飛機晚點起飛。
飛行途中,副駕駛通過機艙廣播宣佈,作為誤點補償,將把一名離了婚的空姐『送』給全體乘客。
蘭伯特斯卻不心動,反而向獅子航空和印尼交通部投訴機組。
『在廣播喇叭中反復把一個離了婚的空姐推送給乘客,這是航空飛行標準程序之一嗎?』他質問道。
他還投訴道,從廣播中聽見駕駛艙傳出『奇怪的聲音和呻吟』,副駕駛還大聲祝賀一名機組人員生日快樂。
蘭伯特斯和一些乘客很生氣,詢問乘務員這名副駕駛的精神狀態是否清醒。
飛機著陸後,他們還試圖找副駕駛討個說法,不過沒有成功。
『這一點也不好笑,反而很危險,』他說。
獅子航空公司18日回應道,已經命令當事副駕駛停飛,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不過,公司方面否認空姐被作為禮物、副駕駛酒駕、駕駛艙傳出怪聲。
這家印尼最大的廉價空運商稱:『副駕駛聽上去像在喘息,其實這就是他平常說話時的特點。
麥克風離他的嘴太近,以至於他的呼吸和說話聽上去像呻吟』
根據『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范(試行)』規定,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在1小時至4小時以內(含4小時)的航班,要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
在原預訂航班離站時間後4小時至8小時(含8小時)內成行,還應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裡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
在8小時以後成行的,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裡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由於旅客拒絕上、下機造成的航班延誤時間,不計入承運人原因造成的累計延誤時間。
航空公司在航班晚點3小時以上時,必須向乘客提供一定數額的金錢補償,不能用簡單的食品或是代金券蒙混過關。
如果是天氣原因或者航空管制導致的延誤,一般不會賠償。
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晚點2小時也不會賠償。
如果飛機比預定時間晚到了3個小時以上,即使已到達目的地,依然可以要求最高達600歐元(約合人民幣4705元)的補償。
對於旅客的賠償方式,采取了三個階梯,也就是按照飛行裡程長短,少於等於1500公裡的,賠償250歐元;在1500至3500公裡之間的,賠償400歐元;3500公裡以上的,賠償60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