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很好奇一個問題:
睡過的男人,女人會一直記著嗎?
基於讀者的提問,這次工作室采訪了200個女人。
一起來看看她們都是怎麼說的吧《部分有代表性讀者精選》——
01
@匿名 25歲 護士 坐標杭州
並不會。
雖然我單身,但跟我發生過關系的男人挺多的,起碼也幾十個起步了。
一一都記住的話我也沒有那個腦容量。
而且大多數不過就是玩玩而已的,發泄發泄,一夜情,你記住它幹嘛呢?
不過,雖然大部分我確實忘記了,但其中有一個男的我還是有點印象的。
這個男的長得很帥,一看就是他身邊不缺女人的那種男人,他靠近你的時候會有一種強大的氣場。
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活好技術好。
在床上很溫柔,而且前戲也很好,反正體驗感很不錯,為此我還想再約他一次呢,但他說有過一次就好了。
這個男的算是我記得比較久的一個吧!
02
@佈達拉蹦躂啦 23歲 外貿員 坐標天津
關於這個問題,還是得區分一下情況。
我一共就交過兩個男朋友,一個是在大學認識的前任,一個是工作之後才認識的現任。
前男友是我的初戀,我們也發生了實質性的關系。
所以,在剛分手那段時間我確實一直忘不掉。
時不時腦子裡就會閃現從前跟他在一起的狀態甚至是床上的樣子。
覺得就這樣分手了很可惜,因為我是真的有打算跟他走一輩子的。
後來我還傻傻想呢,也許我一輩子都會記住他,哪怕我們沒有走到最後。
可是當我認識現任之後,要不是因為這個采訪,我不會想到他。
我的態度是,我們曾經發生過關系,我曾經愛過他,但現在不了,因為我有更值得我愛和讓我銘記的人。
03
@匿名 21歲 學生 坐標成都
我呢,是那種有點死心眼和擰巴的人。
當初是他先死皮賴臉追的我,要我跟他談戀愛。
我承認,一開始對他確實沒有男女之間的感覺,我也明確表態過了。
但他不以為然繼續追,慢慢我發現他好像打開了我的心門,我喜歡上他了。
然後我們就談起了戀愛,剛談那會很甜蜜,一切都是那麼美好,不禁會想入非非。
他對我也很好,在床上也是,我真的打從心裡認可他。
直到有次因為一點矛盾吵了起來,突然就把我們這段愛情給吵散了,我當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可是沒辦法。
雖然現在我們分手也接近一年多了,可是我還是好想他啊。
我就是忘不掉,越努力忘就卻越忘不掉。
04
@索菲亞 32歲 運營經理 坐標上海
目前我單身,我沒有去想任何一個已成為過去式的男人。
我記住的,是這段經歷和已經存在的記憶,不是我要懷念某個人。
因為有些人是不值得你一直記著他的。
就拿我三任男友中的第二任來說說吧。
他長得確實還不賴,身材也可以,事業也挺好,按常理來說,這種條件的可以算是高質量的男人了。
我曾一度非常迷戀他,以他為標準,雖然我也不算差,但就覺得在他的面前我都黯然失色不值一提。
可是,跟一個這麼『優秀』的人在一起之後,我越發感受到自己的焦慮,以及時常會陷入巨大的自我懷疑之中無法自拔。
直到後來的某一天我才突然發現,他從一開始就是在PUA我,試圖掌控我,幸好我意識到了,不然我真的有可能會抑鬱的。
這種男人是跟我發生過關系,但我不會一直記著他。
因為他不配!
05
@匿名 27歲 插畫家 坐標北京
我27了,可卻隻談過一次戀愛。
雖然我們分手了,但我依然記得他。
從追求我到發生性關系,他從來都是尊重我的。
跟他談戀愛的那幾年裡,我學到了很多、也成長了很多。
跟一個好的人在一起你會感覺自己身上的能量越來越滿。
後來之所以會分手,也是因為現實的種種不得已的因素吧。
其實這個問題主要在於我,是我不夠勇敢選擇放棄這段感情和他。
所幸的是他從頭到尾就沒有怪過我,他說他理解我也尊重我,因為他愛我,所以無論怎樣的結局他也都能夠接受。
祝他幸福,比我幸福也可以,真的。
06
@人間也值得 30歲 老師 坐標哈爾濱
就這個采訪的問題我還是可以說說自己的見解的。
結婚之前空窗了有兩三年的時間,上一段感情談了五年。
都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在臨門一腳的時候他才露出了真面目。
還有三個月準備結婚時,我發現他出去嫖娼了,而且還不止一次,而是無數次。
我提出了分手,但他跪在我面前哭,說他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自己過分,我要怎麼打他罵他他都不還嘴不還手,還說我們結婚的消息都發出去了,這樣對我對他都不好,尤其是對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麼了,竟然選擇原諒了他,還替他找了借口。
事實證明我錯了,他不單背叛出軌,那天喝醉了回來我說了他幾句,他居然對我拳打腳踢。
我那時候才意識到,除非婚後我想經常過這種丈夫背叛和家暴的生活,不然我必須分手。
『發生過關系』是客體,而他這個人才是主體,所以對我而言,主體才是定義這個問題的根本。
『 最後,
說一些心裡話 』
這次,我們從200個女性的采訪裡節選了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回答。
從這些采訪中也不難看出,其中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太一樣。
這是因為她們的感情經歷和交往的對象都不一樣,所以答案不同也很正常。
就像有個讀者說的:
『我記住的,是這段經歷和已經存在的記憶,不是我要懷念某個人』
前者是對已經過去的感情的接受,而後者的側重點在於過去的人,放不下想復合,所以兩者本質就不同——
記住≠懷念,過於<未來。
所以,對於和自己發生過關系的人,會不會要不要能不能一直記著?
我個人覺得,我們可以記住但不必懷念,可以偶爾回想一下過去,但要面向未來。
對了,一個靈魂提問:
你忘記那個和你發生過關系的人了嗎?沒有的,來文末點贊報個到;忘記了的,來文末點在看報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