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槍是嫖娼嗎?關於嫖娼的12個法律問題,不知你了解多少?

關於嫖娼的法律知識,其實很多。

今天就為大家梳理一下12個關於嫖娼的法律問題,助你全面了解嫖娼。

打手槍、口交等是不是賣淫嫖娼?

公安部在2001年作出的『關於對同性之間以錢財為媒介的性行為定性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指出: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行為,對行為人應當依法處理。

所以,打手槍、口交等屬於賣淫嫖娼。

事實上,在司法實踐中,手淫、口淫、乳交等非插入式性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

關於這個定性,盡管目前在刑法上尚存在不少分歧,但至少在治安管理處罰領域已不存在任何爭議,一旦被查獲,都會被公安機關按照賣淫嫖娼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賣淫、嫖娼被公安查獲後,會不會通知家人?

現實生活中,不乏部分有家室的人背著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在外面賣淫嫖娼,一旦被公安查獲後,有些人或許就會請求公安機關能否不通知自己的配偶和家人。

關於這個請求,無可厚非,也完全可以理解,畢竟一旦自己的賣淫嫖娼行為被配偶或者家人知曉,必然會讓家人蒙羞,也必然會遭到配偶的痛罵和憤怒,從而影響家庭和睦以及夫妻之間的感情。

然而,遺憾的是,公安機關並不會答應這個請求,因為通知家屬,這是必須的法定程序。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一旦因違反治安管理法而被傳喚,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一旦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公安機關也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賣淫嫖娼被公安查獲,男女雙方是否都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賣淫嫖娼是偶性違法行為,既有嫖娼一方,必然會有賣淫一方。

從『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來看,無論是賣淫,還是嫖娼,都是一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因此,一旦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查獲,男女雙方都會受到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

嫖娼的行政處罰是怎樣的?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倘若賣淫嫖娼涉嫌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則行政處罰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打手槍是嫖娼嗎?關於嫖娼的12個法律問題,不知你了解多少?

嫖娼是不是法院必須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

按照『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法院必須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並不明確包括賣淫嫖娼,因此,以配偶存在賣淫嫖娼行為而第一次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但是,若配偶一方多次賣淫嫖娼,以致成為一種惡習,或者配偶一方的賣淫嫖娼行為確實已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那麼就會成為法院必須判決離婚的情形。

嫖娼沒有被抓現行,事後發現,還會不會受到行政處罰?

有些人以為,嫖娼沒有被現場抓獲,就萬事大吉了。

其實不然。

嫖娼雖然沒有被現場抓獲,但如果事後賣淫一方被抓了,警方通過交易記錄是會找到你的,加上賣淫一方的指認,警方會讓你來到局裡配合調查,在證據確鑿面前,很少有人能守住心理防線,最後一坦白,嫖娼的事就板上釘釘了。

可見,嫖娼行為沒有被現場抓到,並不意味著就沒事了,事後也有被抓的可能,如果證據鏈完整且充分,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都會被定案;如果證據不夠完整,但你自己坦白了,同樣也會被定案!由此看來,嫖娼事後被抓的可能性依舊不小。

當然,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之內沒有被發現的,不再處罰。

也就是說,自嫖娼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6個月被發現的,不會再受到任何行政處罰,但如果嫖娼事後被發現時距離嫖娼行為發生之日尚未超過6個月,則依然會受到行政處罰。

嫖娼是現金交易還是非現金交易安全?

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賣淫嫖娼是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治安違法行為,因此,無論是現金交易,還是非現金交易,只要發生了,都會留下痕跡,二者皆不安全,尤其是在嫖娼行為被現場抓獲的情況下,無論現金,還是轉賬,其實都一樣。

當然,如果一定要對比現金交易和非現金交易的風險程度,從嫖娼事後被發現的角度來看,無疑現金交易的風險較小。

因為,在沒有轉賬記錄和你自認嫖娼的情況下,單憑失足女的供述和指認,公安機關無法對你是否存在嫖娼行為作出認定。

支付了嫖資,但還沒發生性關系,是嫖娼嗎?會受到行政處罰嗎?

按照公安部在2003年作出的『關於以錢財為媒介尚未發生性行為或發生性行為尚未給付錢財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規定,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系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系,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

由此可見,支付了嫖資,但由於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正準備發生性關系時就被公安機關現場抓獲等》,尚未發生性關系,也構成嫖娼,同樣會受到行政處罰,隻不過,針對支付了嫖資但尚未發生性關系的嫖娼行為,會從輕進行處罰。

發生性關系後,不支付嫖資,是強奸嗎?

嫖娼不付錢或者少付錢,不是強奸。

首先,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由於賣淫嫖娼違法,因此雙方之間所約定的交易價格是無效的,所欠的嫖資跟所欠的賭債一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

其次,違背婦女意志是構成強奸不可或缺的要件,而是否違背婦女意志,強調的是行為時的態度,而非事後的態度。

賣淫嫖娼雙方在發生性關系時,完全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女方願意性交易,男方願意付出金錢,男方並沒有違背女方的意志。

支付嫖資後,若對服務不滿意,可以要求退錢嗎?

上面已經提到,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這裡的『不受法律保護』是雙向的,即若男方沒有支付嫖資,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嫖資的請求不會得到法律支持,若男方已經支付嫖資,事後要求女方退還嫖資的請求同樣也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而且關於服務滿意與否,絕對是『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嫖娼,會受到行政處罰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是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則不予行政拘留處罰,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法的,不予行政拘留處罰,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也不予行政拘留處罰。

因此,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會受到任何行政處罰。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但是可能會受到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

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也不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但會受到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

多人一起賣淫嫖娼是聚眾淫亂嗎?

聚眾淫亂,是指聚集眾人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

聚眾,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從事淫亂活動。

淫亂行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還包括其他刺激、興奮、滿足性慾的行為,如聚眾從事手淫、口交、雞奸等行為。

如果三名以上的賣淫嫖娼人員聚集在一起發生性關系,就屬於聚眾淫亂。

聚眾淫亂的行政處罰相比單純賣淫嫖娼的行政處罰會更加嚴厲。

而且,如果在聚眾淫亂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首要分子,或者雖不是首要分子但多次參加聚眾淫亂的人,還可能構成聚眾淫亂罪,從而會把賣淫嫖娼行為轉變為刑事犯罪行為。


必須指出的是,梳理有關賣淫嫖娼的法律問題,分享有關賣淫嫖娼的法律知識,不是為了幫助人們知道如何規避賣淫嫖娼的法律風險,而是為了說明賣淫嫖娼的法律風險很大,法律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