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強迫我這麼做的,你這個臭流氓!我要告你!』女子委屈的說。
『你不要亂說!我沒有碰你,我是自己弄的,蹭到你手上而已』男子理直氣壯的說。
案例詳情
小麗是個在讀大學生,今年20歲,長相清純,受到很多男生的追求,可小麗早就心有所屬。
小麗的男朋友是自己的高中同學,兩人努力考到了同一所學校。
上學期間兩人一直相互照顧相互關心,兩人的關系越來越親密。
一次,小麗的男朋友因為一件瑣事和其他同學發生沖突,最終被打傷住院。
小麗又心疼又氣憤,在醫院安撫好男朋友後,小麗聯系了一個律師,決定為男朋友討回公道。
隨後,小麗來到律師事務所,見到了律師馬某,並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馬某,馬某了解情況後表示,這個案子很好解決,談話結束時,馬某稱可以制訂一套解決方案,但需要先交付2000元的費用。
小麗是個學生,哪裡有這麼多錢,但是她對馬某的話深信不疑,最終答應了馬某,隨後便回去取錢了。
小麗回到學校東拼西湊,半天才借到了1000元。
沒辦法,她隻好硬著頭皮再次找到馬某,想讓馬某寬限幾天,先給1000元,剩下的1000元過幾天再給。
沒想到,馬某看到小麗焦急的樣子,頓時心生惡意,趁機提出想和小麗發生關系,事後可免費幫她解決男朋友的事。
小麗聽後,當場拒絕了馬某,並以回去湊錢為由,準備離開。
此時,馬某在欲望驅使下,竟直接撲向小麗,小麗拼命反抗,並以死相逼,最終馬某放棄了侵犯,但卻做出了更加下流的行為。
馬某一手撫摸小麗,一手握住小麗的手,強迫小麗為自己打手槍。
事後,馬某威脅小麗出去不要亂說,隨後,才放小麗離開。
案例分析
本案中,馬某雖然沒有強行與小麗發生關系,但馬某使用暴力手段,撫摸小麗胸部,並強制小麗為自己打手槍,屬於猥褻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馬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但因其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可對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結 語
這個律師馬某真是一個披著羊皮的狼,作為律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原本是為他人解決法律問題的,結果自己走上了違法的道路。
馬某違法的根本原因,是沒有控制住自己的私欲,以至於思想道德敗壞,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
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欲望都控制不了,那麼他早晚會走向滅亡!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頭條創作挑戰賽##律師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