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車內發生性行為 40歲男子拍下私密照片。

金錢是無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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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縣一處空地,劉某二次偷拍他人車內發生性關系照片,以此為由敲詐勒索費用不等。

據悉,劉某,男性,出生於1981年,40歲晚上,劉某來到定邊縣一處空地,發現一車內有兩人正在做不可描述之事。

而這兩人正是張某和王某,劉某不但沒有避嫌,而且還趁著二人沒有注意的時候,拿走了其中一人的手機。

正是一部VIVOX9PLUS手機,價值百元以

男女車內發生性行為 40歲男子拍下私密照片。

當時二人想要回手機,沒想到劉某竟然以手機內拍攝的性愛照片為由 ,向二人索要4000元人民幣。

早晨,劉某又來到了定邊縣這處空地,發現一車內二人在車內發生性關系。

他便用之前的方法用手機拍下照片,然後向二人索要了人民幣8000元。

02、

罪行暴露終將付出代價 拘役罰金一樣不少

劉某因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劉某判處拘役四至五個月並處罰金。

雖然劉某主動坦白罪行,且積極配合調查,但他終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劉某偷拍他人並不是一時興起,而是刻意為之,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敲詐,自然就會有第二次的肆意勒索。

也許他無意中看到了他人發生性關系,但正常人的反應應該是立馬的遠離,而不是做出如此勾當。

第二次他又到了相同的地點,肯定是因為第一次得到了不義錢財,所以還想以此為生。

順便也提醒下大家,雖然並非公共場合,但也不可以行如此私密之事。

這不僅是敗壞道德風氣,而且一旦被他人看到也有不良的影響。

如果沒有這樣的行為,劉某自然也就無法作惡。

這種傷風敗俗的事情還是應該在家中私密地方進行,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大尺度的行為確實。

但劉某這種行為也真的是十分的惡劣,偷拍他人的私密照片已經不夠道德了。

而且還以此要挾,真的是罪大惡極,絕對是小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