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由於競爭加劇,銷售減少,日本色情電影業近年不得不大量推出極端暴力、變態的作品,對社會道德的破壞可想而知。
更加離譜的是這種競爭也導致了色情女星的抗議,因為她們為了維持生計現在不得不拍攝一些原來拒絕拍攝的變態作品,甚至在拍攝中服用致幻類藥物,導致有人在工作中精神崩潰,收入卻大不如前。
近年來日本色情女星發動的抗議活動,已經成為日本電影界一個不斷的花邊新聞。
同時,因為色情服務普及,根據日本有關學術機構統計,日本青少年性行為明顯早於鄰國,但是卻有很多人對婚姻沒有興趣,已經被稱作日本人口危機的一大公害了。
因為日本人寬鬆的性觀念,當他們到國外的時候,經常會在這方面遵循自己的習慣而引來麻煩。
東南亞國家普遍稱日本遊客為『色情動物』,原因不言自明。
而日本遊客常常感到莫名其妙,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一些行為並沒有不正常的地方。
與此相對應的是,日本又有嚴格的法律約束,禁止進行有償性服務,也禁止放映和出售、出租暴露性器官的色情影片和照片,其法律規定,成人電影當中腰部以下的性器官必須用馬賽克遮擋住。
日本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規定對出版的錄像、電子制品進行嚴格的審查。
這種矛盾的做法,不免讓人困惑。
但是和日本人交流一下,就會發現他們認為這並沒有矛盾的地方。
之所以有這樣嚴格的法律制度,源於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對於西方的全面學習,並且全盤接受西方的道德理念,當時的日本政府認為過於寬鬆的性理念、賣淫等,在文明國家屬於一種野蠻落後的現象。
因此以明治維新為背景的日本現代法律,對於以上行為制定了嚴格的條款,以期達到移風易俗的作用。
更主要的目的是期望歐美國家能夠更加接受日本作為一個『文明國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在性觀念上一度出現危機,甚至出現國家組織對占領軍的賣淫活動。
但是這一活動受到羅斯福夫人等美國女權運動主義者的堅決抵制。
日本法律因此迅速重回保守軌道,在性服務方面依然以嚴格的條款保障日本作為文明國家的形象。
然而這種人為的法律限制,並不能改變日本社會長期的性觀念,這樣的法律也就成為日本少見的被陽奉陰違的法律。
在日本街頭,並不難找到公開出售沒有馬賽克遮擋的錄像制品的店鋪,走在大阪梅田東町或者東京池袋這樣的『準紅燈區』,隨時會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條客拉住,而賣淫的價格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更多的時候,日本人還是選擇『給法律面子』的辦法。
日本的色情服務五花八門,例如著名的『水販賣』,是一種公開的色情服務——名義上顧客交款購買的並非妓女的服務,而是貴達一萬一杯的礦泉水;禁止賣淫行為的結果是很多妓院提供變態的服務,因為現有法律針對的隻是人類正常的性行為,一些變態的性行為法律沒有規定,也就不能禁止;公開的色情表演也是允許的,理由十分古怪,因為表演的隻能是女性,男人不能參與——按照日本人的解釋,法律規定不允許暴露性器官,但女性性器官在身體內部,所以女性進行色情表演並不違反法律,如果是男人表演則屬於違法。
日本的法律執行機構對此居然真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種日本式的思維方式有時不免令人抓狂。
日本人在社會上一向以循規蹈矩著稱,這種做法,或許就叫『循規蹈矩的瘋狂』吧。
2003年,在日華人李小牧寫出『歌舞伎町的皮條客』一書,真實地展現了日本色情業在法律之外我行我素的現狀。
說起來,日本的色情業,每年純收入將近1,000億美元,占日本國民生產總值的1%以上,如果加上相關服務行業的收入,是日本經濟舉足輕重的支柱。
就因為這個原因,日本政府也無法嚴格執法——殺掉能夠下金蛋的老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