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楊映月
不論是從人類繁衍和進化的最初純粹的動物時代,還是到後來的母系時代和父系時代,以及到我們的現在,自從有了雌雄性別的穩定配偶後,不論這種形式叫什麼名字,其實這便是『婚姻』的事實形成。
不論我們是否願意承認,我們都不能否認一個這樣的事實:婚姻最初的實質《從動物的天性來說》,就是完成繁衍後代的本質。
當然,這隻是從動物的天性來說是這樣子的。
然而,我們畢竟是已經貼上了『人』的標簽而一種特殊的動物,站在了食物鏈的最頂端,我們怎麼還好意思隻做延續香火的事情呢?
我們人類,從最原始的動物進化到現在,創造了不朽的文明和文化,又怎麼可能甘心在情感方面沒有升華自己呢?於是,我們的感情裡有了被冠以『愛情』的美好的情感名詞。
也於是,我們就沿著愛情這條路來修正自己的動物本性和行為。
最終,我們忘記了我們還是一個動物,我們忘記了我們兩性結合在一起的本質實質內容。
然而,不論我們如何美化我們的兩性結合在一起的行為,終究還是改變不了事物的本質——婚姻,它的實質本質內容就是找一個長期性伴侶完成繁衍後代的本質!
隻不過,我們與低端動物所不同的是,我們人類被賦予了升華了的,特殊的情感定義——愛情。
所以,我們的繁衍香火的行為成為了一種愛,一種文明。
然而,無論我們叫這種行為是什麼,實質和本質內容改變了嗎?沒有!
首先,就婚姻本身的意義而言,或許最大的意義就在於『穩定』和『喜歡』。
如果以一種形式讓人們既解決了人類繁衍傳承的問題,又解決了動物的本能生理需求問題,我想,這就是婚姻所存在的意義之一。
其次,僅僅是完成了人類的繁衍和傳承,解決了動物的生理需求本性,這樣的一種關系似乎還不夠——如果大家都喜歡一個人怎麼辦?那還不要為了爭搶這個人而引起矛盾嗎?甚至,還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才有了『一夫一妻制』或是『一妻多夫制』等等制度的制定和產生。
這樣,即可以完成作為人類的繁衍傳承問題,又可以解決作為動物的生理需求問題。
並且,有婚姻制度的約束,我們大家都要按照制度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已經結婚的,有了伴侶的,你就不要湊熱鬧了,讓給還需要『解決實際生理需求問題』的人。
再者,就婚姻本身而言,它的實質和本質的含義就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長期的,穩定的性伴侶,完成繁衍後代的目的而已。
而婚姻的目的,就在於有一個穩定的人文環境可以促進人類的情感文明的進步、延續和延伸,並且在這些文明的進化過程中同時又解決了我們作為一個動物的最原始的生理需求問題。
那麼,我們搞清楚了婚姻的實質和本質的內容與意義,我們就知道我們在一份婚姻中應該做什麼:一,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不喜歡的婚姻不叫婚姻,隻能叫動物本能的滿足與釋放,隻完成了婚姻的一般目的;二,完成自己生命的延續並且為了另一個幼小的自己肩負起一份責任;三,隻有專一穩定才能讓婚姻幸福,才能讓自己的小日子穩定『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