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一直以來都非常神秘,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也一度成為多國效仿的對象。
古印度的民族特色也吸引著大眾的目光,這裡有影響力最廣的宗教文化,也有非常知名的種姓制度,可以說這裡的每一種習俗都可以作為故事來講,不禁讓人側耳傾聽。
要說到印度就一定要講這裡的宗教制度和種姓制度,女性的社會地位在這兩種制度中被淋漓盡致的體現,在印度有一種群體叫做『印度神妓』,當地人將其稱之為聖女,這個群體中沒有男性。
一、『印度神妓』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最早開始的『印度神妓』是依靠歌舞為生的女性群體,這個群體遍佈在各大寺廟裡,為宗教奉獻自己的一生,每個廟會都能看到多姿多彩的女性表演歌舞,後來人們將服侍『神』的仆人也稱作為『神妓』。
在那時這些女性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甚至遠高於普通家庭婦女。
這群女性作為神的奴仆是備受印度土著居民的尊重的,人們普遍認為『神妓』是相當於聖女一般的存在,不能隨意的褻瀆。
被選作為『神妓』的女性需要從小接受系統的訓練,必須要掌握歌曲、禮儀、舞蹈等才藝,擁有一定的文化知識。
在印度每一個能夠看見寺廟的地方都能看到『神妓』,哪怕是一個小小的村鎮,都會擁有上百餘名的『神妓』。
『神妓』在印度人眼中並不隻是『神』的奴仆,也是神的伴侶,成為『神妓』的女性終身不能嫁娶,不可以被任何人褻瀆,也備受當地人的尊重。
『神妓』擁有的權利其實更像中國古代的尼姑,但卻又不完全相同,這些女性的社會地位更高。
不結婚對這些女孩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可以擺脫世俗的眼光,也不再被婚姻束縛,更加自由與體面。
這些女性除了需要參與大小的廟會,還要在各類宗教活動上表演,非常的風光與體面。
表演結束以後還能夠收到豐厚的回報,也不會被人歧視,可以說身為『神妓』是一件非常值得驕傲的事。
二、『神妓』變成斂財工具
到了中世紀以後,『神妓』的身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女孩不再是神的伴侶,變成了有錢人斂財的工具,為社會各界人士服務。
神妓淪落為有錢人的性伴侶之後,寺廟也開始利用這些女性獲取財富,強迫更多的女童變成『神妓』,哄騙這些女孩和有錢的信徒交好。
慢慢地有錢人也開始以此攀比,擁有的『神妓』越多越體面,『神妓』也開始向『樂妓』過度,這些女孩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歧視,認為她們是出賣身體獲取錢財的人。
據說,印度每個地區所奉行的神各不相同,奉行堪杜巴神的『神妓』不僅要參與宗教儀式,還需要提供各種各樣的性服務,只要是有錢的信徒提出的要求都不能拒絕,『神妓』隻能獲得服務的十分之一的錢財,剩下的要全部上交給寺廟,生活費也少的可憐,全看服務對象的富有程度。
這種行徑也被許多寺廟效仿,『神妓』不再為神服務,慢慢變得世俗化,成為寺廟掠奪錢財的工具。
到了18世紀,『神妓』徹底淪為有錢人的性奴隸,這些女孩為了得到富豪的喜歡,組織在一起為富豪們獻上淫穢的表演,以期望獲得豐厚的金錢。
最初成為『神妓』是為了擺脫家庭的束縛,通過與神結合獲得更好的生活條件。
這些女孩遠離家人,本以為能與過去貧苦的生活說再見,卻沒想到再一次踏入了火坑,誘拐哄騙成為『神妓』的女孩幾乎不具有作為人的權利,冷酷的現實讓她們成為毫無底線討好有錢人的工具。
19世紀的印度『神妓』與18世紀大不相同,此時這些女孩已經可以成為一些富豪的情人,有固定的恩主養著,經濟來源也相對穩定,社會地位仍然較為低下。
總而言之,歷史的更替讓文化變得面目全非,原本服務於宗教的印度聖女變成了富豪的情人,脫離了貧苦家庭後這些女孩又迎來了更加困難的生活,將印度聖女翻譯成印度神妓也因此而來。
19世紀的『神妓』已經完全不具有宗教色彩,和富豪的結合變得理所應當,女性的社會地位一再降低。
終身不能結婚的印度聖女轉變為神妓讓人啼笑皆非,不得不自豪身為華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