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女人給男子下藥輪流發生關系致其性功能喪失,法院:不是強奸。

『真不要臉,她們都是40多歲的女人了,她們輪流強奸我兒子,我兒子哪裡撐得住,現在性功能都喪失了,起不來了』

在法律圈裡一直有這麼一個真實的案件,三名中年女人到夜店玩樂,偷偷給一年輕男子下了藥,隨後三人輪流上陣與男子發生性關系。

要是換成別的男人都樂開了花,認為撿到寶了,得瘋狂享受一番,但是事情卻沒有這麼完美,這男子根本就抵擋不住這三個女人『如狼似虎』的攻勢,兩小時後竟然口吐白沫。

三個女人嚇壞了,趕緊把男子送醫,男子命保住了,但遺憾的是他完全失去了性功能,再也起不了。

這可把男子的母親氣得把三個女人告上了法院,告三個女人強奸致人重傷,應當嚴懲。

但法院判決下來卻讓人很意外:『這不是強奸,隻能算強制猥褻』

強奸還『重女輕男』呢?不是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嗎?怎麼現在卻不平等了呢?

往下看本案具體經過,就知道真相所在了。

很多人一聽到性侵、迷奸第一反應肯定會覺得受害者是女性,但誰又能想到此類案件的受害者也能是男性?

男性從小被灌輸的思想就是『男孩子要勇敢、堅強、男兒有淚不輕彈』,可當他們遭受不公平對待,甚至遭受身體傷害時,對他們造成的心理創傷並不比女性少,特別是遭遇性侵害時,恐懼和恥辱感會讓男性走向思想的極端。

因為在很多人的認知裡,強奸、耍流氓、猥褻他人都是男性對女性幹的事情,人們無法想象這些事情發生角色轉換後的結果,並且當此類事情發生後,這些受害的男性不僅得不到大眾的同情,反而還會遭到大眾的嘲笑和奚落。

三名女人給男子下藥輪流發生關系致其性功能喪失,法院:不是強奸。

同性會認為:男性根本不是受害者,反而在這個過程中占了天大的便宜。

異性也會認為:男性得了便宜還賣乖,明明沒有吃虧,還賊喊捉賊。

這是因為事實與認知相沖突,所以那些遭遇到性侵害的男性,對自己的遭遇難以啟齒,能說出來,被看到的,很少很少。

英國BBC曾經播出了一部名為『男性性侵:打破沉默』的紀錄片,紀錄片播放了一組讓人震驚的事實:每小時大約有8名男性遭到性侵,大約六分之一的性侵或性虐待受害者都是男性,但他們的故事卻很少被提及。

據美國疾病防控中心進行的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在男性性侵案件中,有68.6%的實施者都是女性。

而2014年一項對284名男性大學生及高中生的調查發現,43%的人聲稱自己受到過性脅迫,而這其中95%都是女性侵犯者。

而且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無論遭遇哪種性侵方式,男性平均需要26年才能坦然去面對自己的經歷,相較於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往往更難以平復內心的創傷,更難走出心理陰影。

之所以難以啟齒,是因為在男性思想觀念中,不允許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他人面前,再加上社會各界對於這種事情的態度以及害怕面對警察等各種原因,所以男性受害者寧願沉默忍受,也不願意去承認自己是受害者。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男性遭遇性侵』在我們國家很少發生,但實際上近些年,類似的事情在中國也時有發生,而且受法律影響,此類案件最後的審判結果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一、三名中年女人為求刺激就給男子中下藥,輪番上陣致其喪失性功能。

2007年11月24日,家住河北省永年縣臨洺關鎮的男子周某,接到了女友張某的電話,電話中,張某邀請周某到縣城一賓館吃飯。

周某以為是女友想要過二人世界,於是欣然準時赴約,當周某到達賓館後才發現,還有另外兩名女子孫某和趙某早已在此等待,張某對周某介紹,這兩名女子是她的閨蜜,一起來吃飯的,這樣顯得人多熱鬧。

周某礙於女友的面子並沒有多說什麼。

張某、孫某和趙某均是年齡40歲以上的已婚婦女,各自的丈夫在縣城裡也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因此周某和女友張某的關系不言而喻。

在吃飯過程中,三名女子趁周某上廁所期間,把事先準備好的『助興藥物』投放到周某的啤酒杯裡,等到周某從廁所回來後,三名女子借故邀請周某一同幹杯。

周某沒有絲毫戒備之心,直接一飲而盡,之後三女子輪番給周某敬酒,等到藥效開始起作用後,孫某開口提議四人一起打麻將娛樂娛樂。

周某則表示:『我出門沒帶太多錢』

女友張某則欲言又止地對周某表示:『沒錢不要緊,如果你贏了,我們三個人都給你錢。

但是如果你輸了,那麼你就得滿足我們幾個….』

周某本來心裡是想拒絕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受藥物影響,竟然答應了女友這無比荒唐的要求,於是四人一起找了一家位置偏僻的麻將館開始打麻將。

由於周某事先喝了不少啤酒,人已經有些醉意,這三女子看著周某意識有些不清,在打麻將時偷偷『合謀』,故意讓周某輸錢,加上周某受到藥物的興奮作用,還沒有打兩圈,就輸了不少錢。

三女子一看周某輸錢了,趁機向周某提出了非分之想,並借機對周某動手動腳。

之後三名女子輪番上陣,強行與周某發生性關系,時間長達2個多小時。

周某本就喝了大量的酒,加上身體勞累及大腦興奮過度,直接口吐白沫休克了。

三名女子一看周某已經昏死過去,嚇得不行,趕緊收拾好衣服,連背帶扶地攔了一輛出租車把休克的周某送去了附近醫院搶救。

經過醫生一番搶救後,周某的命是保住了,但卻徹底喪失了男性功能。

周某的父母得知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三名女子被公安機關逮捕,在審訊期間,三女子對所做的事情供認不諱。

三人對周某的所作所為其實涉及到了強奸和迷奸,但是公安機關卻沒有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

公安機關以人身傷害來進行調解,要求三女子賠償周某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其他損失,三人也同意私下調解,周某父母雖然氣憤不已但也無可奈何,隻能答應私了。

據這起案件後續報道得知,三名女子分別賠償周某2萬元的損失費,一共6萬元,雖然周某得到了賠償,但這起案件對周某的身體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

二、在這起案件中,為什麼三名女子構成違法犯罪呢?

答案:違法,但不構成犯罪。

這三名女子行為已經涉及到了迷奸和強奸,那麼為什麼不構成犯罪呢?

根據中國『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願,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關系的行為。

其次,根據中國的『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用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猥褻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見,強奸罪,被侵害的對象是特定的,隻有女性。

在法律上,行為對象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強奸罪的對象是婦女,而男性不是強奸的行為對象,所以女性強奸男性並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不會侵犯婦女的自己決定權,也沒有侵犯強奸罪中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所以才不會構成犯罪。

所以女性強奸男性不構成強奸罪。

三、這三名女子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也觸犯了法律法規,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目前中國沒有明確法律認定女性實施性侵犯行為可定罪為強奸,但是根據中國新修訂的『刑法』中規定:如果一個女人侵犯男性,只要不限制人身自由,是不能以強奸定罪,隻能按照強制猥褻罪處罰。

但如果在侵犯過程中,傷害到男性身體,則按故意傷害罪進行判定。

所以女性強奸男性雖然不構成強奸罪,但是可以按照強制猥褻和故意傷害來判處。

這三名女子對周某的所作所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1、首先這三名女子從一開始就是有預謀的犯罪,女友張某以『單獨約會吃法』為由,把周某騙出來,在周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周某的啤酒中投入助興藥物,這種行為本就涉及了違法,構成犯罪。

2、其次,這三名女子以誘騙的方式,並用藥物麻痹周某意志,與周某發生不正當關系,已經犯了強制猥褻罪。

3、然後,三名女子和周某的行為在法律上已經屬於聚眾淫亂罪。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組織、策劃、指揮3人以上進行淫亂活動或者參加聚眾淫亂活動3次以上的,應當立案。

4、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時根據中國『人體重傷鑒定標準』規定: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事後經過醫生診斷,周某已經徹底喪失了男性功能,這起事件已經對周某造成了嚴重的身體傷害,所以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四、保護男性刻不容緩,男性朋友們一定要重視起來。

近些年來,男性受到侵犯的新聞和案件也不在少數,特別是一些未成年人群和中老年人群居多,正因為女性強奸男性不構成犯罪,所以當出現這些悲劇時,最後隻能以強制猥褻罪和故意傷害罪量刑。

雲南衛視曾有一檔叫做『我該怎麼辦』的節目,有一期講述的就是一男孩上初中被高年級同學性侵了三年,導致男孩精神抑鬱。

主持人詢問男孩父母:這三年來就沒有發現孩子異樣嗎?

男孩父母表示:是感覺有些不對勁,但問他他不說,隻說不想去學習。

這期間男孩是有向父母求助過的,但父母卻沒有重視。

男孩父親更表示:壓根兒就不會想到這方面,男孩之間怎麼可能呢?

正因為父母不當回事,才讓孩子飽受三年的精神和身體摧殘,等到事情發生後已經來不及後悔了。

我曾經寫過很多關於『男性遭遇同性或異性性侵害』的文章,但每篇文章評論裡都有不少網友滿不在乎的評價,甚至還有不少網友留言『這樣的好事,為什麼我遇不到』。

在此我依舊想對所有看文的男性朋友們說一句:男性遭遇性侵害,不管施暴對象是同性還是異性,這絕對不是所謂的『好事』,這是赤裸裸的犯罪!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行為,更是不被社會提倡的違法行為。

性侵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一件錯誤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夠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保護好自己是最重要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女性強迫男性發生不正當關系,雖然不會被判強奸罪,但依然違法,構成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為可以鉆法律的空子,人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同時,也提醒廣大男同胞們,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侵害,不要選擇沉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