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按摩,沒有嫖娼!』在遼寧大連,一男子來到某洗浴中心,選擇了按摩項目。
大約2個半小時後,男子結賬離開,不料卻在洗浴中心外的大街上被警方帶走。
經過調查,警方認為男子構成嫖娼,對其行政拘留10日。
男子不服,便提起行政訴訟,但一、二審法院均駁回其請求。
《來源: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案的法律問題,什麼是行政訴訟?法院為何駁回了請求呢?
釋案說法:
一、李先生為何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又是指的什麼呢?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
李先生認為公安機關對自己的處置行為不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的。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認為行政機關對自己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
李先生認為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法院也受理了李先生的行政訴訟請求,但是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並沒有支持李先生的請求。
二、法院為何沒有支持李先生的訴訟請求呢?
李先生雖然辯稱:自己存在性功能障礙,自己是在利誘、欺騙等不正當手段下簽署的詢問筆錄,不可能進行嫖娼行為。
但是李先生在公安機關的調查中,明確承認了自己有嫖娼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制作了詢問筆錄,李先生在上面也簽字按手印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此之外,女技師楊某也承認自己給李先生提供了賣淫服務。
另外警方還調取了李先生的支付記錄,即消費款207元。
根據洗浴中心組織者的陳述,前述207元包括嫖資179元、門票20元、飲料8元。
上述李先生的詢問筆錄、楊某的詢問筆錄、支付記錄,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證實李先生在支付嫖資179元後,和楊某發生賣淫嫖娼行為。
李先生向法院提出了鑒定申請,認為自己性功能有障礙。
依據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嫖娼一般是指,存在金錢交易而產生的不正當性行為。
性行為的范圍很廣,並不僅局限於發生關系。
因此,法院也沒有同意李先生的鑒定請求。
本案經過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合法的,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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