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才子弒母案:大膽推測,殺人動機是因為性事?

作者:方慶律師

北大才子吳謝宇弒母案發生以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筆者分析,至少有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吳謝宇北大才子的身份;二是親手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並且,手段殘忍,堪稱人倫慘劇。

北大才子弒母案:大膽推測,殺人動機是因為性事?

一個北京大學的學生親手殺死自己的親生母親,自己也被法院判決了死刑,堪稱教育失敗的典型案例吧?雖然現在還隻是一審判決,其本人已經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還存在改判的可能,但是無論怎樣,弒母的基本事實是存在的,他本人也是認可的。

案發後,關於本案的媒體報道很多,筆者也都認真的讀了。

另外,還看了電視臺公佈的部分一審庭審錄像。

在法庭上,他解釋殺害母親的動機是『為了讓母親解脫』。

一審法院的判決認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的生活已失去意義,遂產生將其殺害的念頭,並付諸實施。

但是,筆者並不認可這一殺人的動機。

筆者認為,吳謝宇陳述的幫助其母親解脫的殺人動機是不真實的。

另外,他可能確實患有精神疾病。

筆者大膽推測,吳謝宇殺害母親的真正動機,是因為性事。

比如,他母親得知了他購買性工具的性隱私。

據媒體報道,警方在案發現場–他們家那個雜物間裡,就搜出很多性工具。

可能有人會認為筆者的推測完全就是腦洞大開,但是,筆者認為如此推測是有依據的。

依據就是吳謝宇在案發後的一系列行為:在上海頻繁找小姐,甚至花費10多萬元;在重慶做男模;他的電腦裡還有100多G的情色電影。

顯然,這些都與性有關。

瑞士的心理學大師弗洛伊德認為性是精神疾病的唯一原因。

他以驚世駭俗之姿把中國人諱莫如深的性呈到顯處,並告訴人們,作為一個正常的人,性壓抑是精神疾病的根源。

同樣是大學生殺人案,吳謝宇案發生後,讓我回想起了2004年發生的雲南馬加爵故意殺人案,馬加爵殺死了他的四名大學室友。

2004年2月份,雲南大學學生馬加爵和四個同學打牌的時候,發生口角。

有同學就把馬加爵在性方面的隱私抖了出來,並且大加嘲諷,還揚言要將他的隱私公諸於眾。

後來發生的事情就是:馬加爵偷偷找來一個錘子,把這四個人先後都打死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個刑偵和審判的過程中,馬加爵對性隱私被同學揭發這一點細節始終都是閉口不談的,而隻是輕描淡寫地說是因為打牌產生口角,導致懷恨在心,進而殺人。

為什麼閉口不談?因為中國是一個性觀念保守的國家,在社會上一般人都認為性隱私一旦被公開,是異常丟臉的,甚至於無法在社會上立足。

所以,一般中國人都不願意被別人提及自己的性隱私。

直到判決之後、執行死刑刑之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和記者,通過聊天等方式,在對馬加爵的最後一次采訪中,才間接地獲知了真相。

是的,真相和『性』有關,令世人意外。

但是,確實符合情理和邏輯。

於是,筆者大膽推測,吳謝宇真實的殺人動機應該也與性事有關。

真實的情況有可能是這樣的:20歲的吳謝宇《1994出生》,有關性方面的隱私,不慎被他母親知道了。

有媒體報道說吳謝宇屬於『完美主義者』,品學兼優,對人也是彬彬有禮。

據說他母親謝老師就是所謂的『完美主義者』,對於他的獨子寄予厚望,從小就對其要求異常嚴格,初中的時候就讓其讀哲學書籍,就可見一斑。

謝老師望子成龍心切,渴望他的兒子長大後有大的作為。

得知他兒子的性隱私後,勃然大怒,指責他『墮落』、『不求上進』。

對吳謝宇進行痛罵,甚至動手體罰,母子關系鬧得很僵。

再者,綜合媒體報道的信息,吳謝宇來到北京大學就學後,時常覺得自己身體有問題。

2014年起,他開始經常去醫院檢查,他說自己心臟跳得厲害,而醫生檢查後的診斷隻是普通的心律不齊,不算什麼大的疾病。

然而,他自己總是感覺他得了和其早逝的父親一樣的病,擔心自己也將不久於人世。

這裡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他的父親。

吳謝宇的父親是1967年出生的,他高一的時候去世。

也就是說,他父親大約42歲就死亡了。

他父親是罹患肝癌去世,他爺爺也是在比較年輕的時候去去世了,原因是患了肝癌。

於是,吳謝宇認為他的爺爺和父親年齡不大都死亡了,可能他也不會長壽。

人生苦短,所以他要及時行樂。

而他的母親恰恰就是他及時行樂的絆腳石。

加之,他母親又發現了性隱私。

於是,吳謝宇便產生了弒母的動機。

這種想法當然也是極端的,這也是筆者推測他患有精神疾病的原因。

據媒體報道,吳謝宇電腦裡下載了100多G的情色電影。

在與女友分手時一把火燒毀,因為他怕案發後被辦案人員知道了這個隱私,讓一個北大學生的面子很難堪。

他甚至在與女友分手前,在女友喝的飲料中加了致幻劑。

這兩個情節,也證明吳謝宇非常地註重為了維護其性隱私。

另外,筆者通過對案發前後吳謝宇行為的對比,認為吳謝宇從小到大一直活得異常壓抑,這可能是導致精神疾病的原因。

他母親謝老師大夏天連裙子都不穿,從性格上分析,應該屬於沉悶、刻板、無趣的人。

童年時光,他父親在外地工作,並且工作繁忙,後來又患了重病,他和父親聚少離多,基本上是在其母親身邊長大。

他的母親對他的要求異常嚴格,不僅學習成績優異,讀書、待人接物也要表現出眾,我甚至懷疑有揠苗助長的嫌疑。

因此,雖然他和父親共同生活的時間不多,但是感情深厚。

案發後,他的很多行為,甚至工作,都與性有關。

比如:頻繁找小姐、做男模、看情色電影。

他在河南時,有三部手機,警方搜查到了其中一部,還沒有完全被其銷毀,還原出了很多視頻,還發現他購買了大量性工具。

警方在案發現場–他們家那個雜物間裡,也搜出很多性工具。

據心理醫生研究,人在躁狂的時候,性的欲望就會特別強烈。

筆者還認為,他的求生欲望強烈,案發後,潛逃多年。

並且,一審判決後,他又提起上訴,也能印證。

因此,他在庭審中陳述殺了母親然後自殺,也是不真實的。

當然,筆者隻是一名執業律師,不是心理學者,這些都是基於自己分析和推測,隻為拋磚引玉,希望有更多的學者研究吳謝宇的犯罪心理,以便實現預防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