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康
近日,貴州民族大學因遭不法廣告入侵一事而受到輿論關注,這些小廣告上不僅印著大學校訓、LOGO,還有涉黃廣告詞——『趁年輕多做愛做的事』,其中『做愛』二字印成紅色,著實『辣眼睛』。
事後,該校立即清除了這些小廣告,並配合警方展開調查,查實此舉是當地一家公司非法所為。
不過,如此低俗、曖昧的廣告通常隻存在於網絡,但如今卻堂而皇之地進入校園、走入教室,而且還是打著為大學生提供兼職、寒暑假工作崗位,以及考研培訓等服務的旗號,這就不僅僅是『辣眼睛』的問題了。
也許有人會說,大學就是小社會,大學生已是成年人,就算有一些涉及性暗示的廣告詞,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大學是培養高等人才的地方,教室是學術交流與學生學習的地方,豈能讓這些不堪入目的低俗廣告『大行其道』?
那麼,性暗示廣告入侵校園,到底是誰的責任?
正如前文所說,此舉是當地一家公司非法所為,雖然其稱造成不良影響並非所願,而且這也是兼職發廣告的人所為,不過這並不能免除他們的主要責任。
須知,這種低俗的推廣方式定然是得到了默許的。
此外,雖然廣告上印著大學校訓和LOGO,給人造成校方允許的假象,但這也不應該成為該校逃避責任的借口。
筆者以為,該校也存在監管不力之責,畢竟,事情是發生在校園內,而非醫院、步行街或酒店。
即使該校事先對該公司的行為並不知情,但在日常管理中,至少也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理,而不是等到媒體曝光才來『補救』。
而這些小廣告之所以能夠一直存在,也說明,該校要麼疏於管理,要麼視而不見。
但不管是哪種情況,學校都是難辭其咎的。
因此,在撇清事件責任的同時,學校不妨在管理方面下下功夫,還大學校園一片潔凈、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