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談戀愛名義與男子開房,直播性愛過程牟利,如何定性?

小明長得困難可也不能怪他自己呀,怪就怪他的父母長得不過關,這不就因為長得醜三十多歲了,還單身。

這天以試試的心態走進了婚介所,便認識了小芳,相聊甚歡,但因為工作原因,又不得不分開。

到了年底小明突然接到了小芳的微信,邀請其與她共度跨年之夜,這可真是天大的一個喜事,回來後酒足飯飽,兩人便去開房睡覺,就在進入房間不久後,小芳提出自己沒有好的衣服穿,小明想到沒想馬上轉帳2000給小芳。

兩人不斷地在玩著俄羅斯方塊遊戲,可是小芳卻在那面不斷地錄制這個過程,小明並沒有在意,可是後來小芳的手機收到一條收款信息後,在小剛一再追問的情況下,小芳道出了實情,原來是把整個過程發給自己的同事,同時換取一定的報酬。

從案情描述不難看出,小芳以戀愛為名,其實是在做著賣淫之實。

狹義的賣淫行為指以肉體換取金錢的行為,小芳在小明開房後,便以自己沒有好衣服穿的名義,向小明索取了2000元這個行為,若小芳反復地做這個事情,達到三次及以上,那麼小芳就是以談戀愛之名,做著賣淫這實。

小芳構成復制、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中國刑法第363條規定: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傳播淫穢物牟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

女子以談戀愛名義與男子開房,直播性愛過程牟利,如何定性?

構成要件:

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

主觀要件:為直接故意,

指明知是淫穢物品而有意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主觀心理狀態。

客體要件: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客體是淫穢物品。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

客觀要件:表現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本案中小芳以談戀愛為名,與小明發生性關系,不管是賣淫還是確實是有感情,既然雙方願意,作為我們第三方力量本不該介入,這純屬個人感情及私生活問題,可是小芳卻把整個過程以直播的形式發給了她的同事,並從中牟利,這一行為符合

傳播淫穢物牟利罪構成要件,因此她構成傳播淫穢物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