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橫財其實不準確,畢竟這錢本來就是人家的,她都未必會感到驚喜,甚至可能反而有點悲哀。
但是,一點都不開心肯定也是假的,畢竟這錢是在她不知不覺間弄丟的,跟老鼠搬大米似的,她要是沒發現,也不會意識到身上掉了這麼大一塊肉,所以能失而復得終歸是一件美事。
老鼠其實就是她丈夫老王。
老王用了14年時間,一點一點的,把家裡的大米,搬去給了一個叫阿霞的女人。
李姐發現的時候,自然是肺都氣炸了,她和老王結婚30年了,有個女兒,一家人過得很幸福,從來沒想過老王會變成一隻吃裡扒外的老鼠。
老王跟阿霞的婚外情已經搞了14年,而且已經生下一個10歲的非婚子。
也就是情人給他生下兒子後,他開始重賞情人。
送房子2套,送87萬豪車一臺,外加隔三差五的轉賬,總計379萬!
好在李姐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她並不覺得自己在十多年後才發現這個秘密,是一件不可彌補的事。
證據收集後,一紙訴狀,將阿霞告上法庭。
類似的案子,狼已經播過不少,這個案子的結局也不例外,379萬全部屬於李姐和老王的夫妻共同財產,老王背著妻子私自贈予情人的行為,即使有贈予合同,也是不合法的,阿霞須分文不少的退還給李姐。
是的,分文不少,379萬全部退還。
阿霞哭了:我們有個兒子,房子車子的錢退還也就罷了,撫養費總該給吧,他給的那些錢都是撫養費。
可是法官說了,你確實可以要求老王給撫養費,但那是另一碼事,你得先把這379萬退還了再另行起訴。
起訴對象也隻是老王,與原配無關。
目前此判決已經生效。
這事在熱搜榜上爭得熱火朝天。
這也是我要寫它的原因,我覺得網友的一些話題特別有意思,代表了咱們這兒一些人的觀點,不妨摳出來探討一下。
話題1:這樣的渣男拿來幹嗎,現在原配錢也要回來了,趕緊離婚,休了他。
好像這樣才解氣,真的是這樣嗎?
錯了。
這並不是最解氣的法子,反而是在成全小三。
因為一旦離婚,財產就得平分,剛剛追回來的這379萬也得一分為二,轉手就又回到了情人手裡。
這個家庭一看就是很富有的家庭,不然原配也不會這麼多年沒發現家裡一直在丟米,離婚的話男人照樣可以分到很多錢,隻會讓小三笑暈。
最狠的法子是不離婚。
不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就不能分割,老公就隻能偷偷摸摸拿錢給小三,原配只要拿著證據,再告一次,又可以把錢追回來。
阿霞是可以通過起訴,要到兒子的撫養費。
但打官司畢竟要耗費精力,且這種手心向上去要錢的感覺必然很難受。
這顯然才是原配報復小三最狠的法子。
話題2:非婚子不是也享有和婚生子平等的繼承權嗎?
話是沒錯,但那得是等到老王死的那天才能談的話題。
正常分析,老王還能活二三十年吧,那時候,小三的兒子都已經三四十歲了,他的命運已基本定型了,繼承到一點遺產,又有多大意義。
何況還存在一種可能,二三十年後,老王已經成窮光蛋了,無遺產可繼承。
話題3:阿霞也是受害者,人家不是說了嗎,老王一直謊稱自己早已離婚。
這種話,阿霞是可以說。
但是經不住反駁啊。
男人的老婆和孩子又不是他身上的一塊表,想藏就藏。
那是一個家,那麼大的家,搬不走,挪不動,又不能用一塊佈把它遮起來,只要真心想打探,總是可以打探到的。
更大的漏洞在於,你既然相信他已離婚,那為什麼不堂堂正正跟他結婚後再生孩子?說不通啊。
反正狼是越來越無法同情那些自稱沒有能力調查老男人婚史,從而放棄調查,盲目生娃的懶姑娘。
話題4:男人出軌成本太低,花在小三身上的錢,可以讓老婆去合法要回,情人也睡了,錢也回來了,什麼都不損失。
我的觀點是,那得看這個男人遇到什麼樣的老婆和情人。
如果是遇到特別賢惠的老婆,特別傻白甜的情人,那這個男人確實隻賺不賠。
如果你是這兩類人,那自然隻能眼睜睜看著男人爽。
但問題是,現在的女人已經越來越不想做這兩類了。
男人被情人或老婆搞得丟工作,丟官途,丟名聲,妻離子散,甚至丟命的都不少。
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價的,就看對手想不想+能不能懲罰。
這麼多話題,匯成一個主題:小三這條路,是越來越沒有搞頭了。
不管是被小三,還是主觀上想當,都不是條好出路,狼勸天下姑娘慎重。
說句歪三觀的大實話,做小三甚至都遠不如那些賣弄風情的女主播。
前面咱們說過一個案例,丈夫死前打賞女主播600萬,但是妻子一分錢都要不回。
因為打賞屬於消費行為,不是贈予行為!
狼從不賣弄風情,因為沒有。
但並不妨礙大家今兒拿我做一回實驗,我保證你們一分錢也拿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