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廣西女孩火車上睡覺遭男乘客侵害,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

隨著各種各樣新型交通方式的出現,人們出行變得越來越方便快捷,尤其是高鐵出現後,幾個小時的時間,便能實現從南到北的跨越。

但由於高鐵價格偏高,還是有不少人會選擇火車作為自己出行的不二之選,雖然時間長點、環境差點,但貴在價格實惠,況且購買臥票也是一個長途出行不錯的選擇。

本篇文章將要談到的發生在廣西的這起案例,就有關於在火車臥鋪上發生的離奇事件。

廣西女孩火車上睡覺遭男乘客侵害,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

男子卻表示:『他都這樣了還怪我嗎?』原來是女子有夢遊症自己跑到了男子的位置上,怎麼叫也不醒,男子以為對方裝睡故意引誘自己,才犯下了錯事。

那麼事情的結局會如何呢?

曉玲《化名》是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女子,之所以坐火車是要獨自從家鄉去到外地打工。

由於距離較遠,為了讓自己路上能夠舒服一點,曉玲特意買了一張臥票,打算在漫長的路途中好好睡一覺。

畢竟前一天晚上忙著收行李的事情,根本就沒能睡個安穩覺,這下終於有機會可以好好補補。

當時正是人們外出的淡季,與曉玲同一個車廂的除了一個中年男子以外,就沒有其他人了,兩個人剛好都睡在下鋪。

出於禮貌,曉玲還不忘和男子打了個招呼,對方也露出了微笑表達自己的友好,一切看起來是那麼的和諧,以至於曉玲完全忘記了出門在外一定要多加防范,以及『知人知面不知心』的道理。

火車剛開始運行的時候,曉玲還精氣神十足地玩著手機,對面的男子也低著頭沉浸在手機的世界裡,兩個人誰也不打擾誰。

等到車船外的太陽一步步落下山去,天空逐漸顯露出夜色,曉玲才終於產生了些許困意,昏昏沉沉地躺在了床上,不久便睡了過去,慢慢進入了夢鄉。

回顧 廣西女孩火車上睡覺遭男乘客侵害,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

而另一邊的呢?男子並沒有多少睡意,繼續無聊地翻看著手機,時不時還看似不經意地觀望一下對面曉玲的動靜。

差不多過去了一個多小時,此時的曉玲早已經睡熟,不時還發出輕微的呼嚕聲,男子才終於感覺到了困意,趴在了自己的床上,打算進入香甜的夢鄉。

然而,還不等他睡熟,就察覺到身邊似乎有什麼動靜,他轉過身看去,對面原本熟睡著的曉玲竟然一下從床上坐了起來,朝著他徑直走了過來,緊接著不由分說地躺在了他的床位上。

這可把他給嚇了一跳,趕緊坐起來想要將曉玲喊醒,可無論他怎麼喊,甚至大力搖晃曉玲,她都絲毫沒有要醒過來的意思。

這個時候的男子,其實已經看出來曉玲這是夢遊的症狀了,按理說他此時應該喊乘務員來處理這件事情,或者直接就睡到另一邊去,可原本就對曉玲的美色有所覬覦的男子,此刻竟然動起了歪心思。

既然曉玲怎麼弄也弄不醒,那豈不是他幹什麼也不會被她所察覺了?想到這裡,男子開始大著膽子對曉玲動手動腳。

由於火車內都有監控,所以男子不敢過於肆無忌憚,然而這個時候還在睡夢中的曉玲,卻開始隱隱約約地察覺到了不適,剛開始她還以為自己是在做春夢,等到後面意識越來越清醒,感覺越來越強烈,才慢慢察覺到發生了什麼。

一睜開眼果然就看見了正在對自己實行QF的男子。

清醒過來的曉玲當即就一把將男子推開,並喊來了車上的乘務員幫自己報警。

此時的男子見事情敗露,趕緊想出了一套說辭,稱是曉玲自己跑到了他的床上怎麼也叫不醒,他以為是曉玲故意裝睡引自己動手,才做出了錯事,希望曉玲可以放他一馬。

但可想而知這樣一番話並不能說服曉玲,也沒有辦法說服乘警。

WX罪是指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違背他人意願,強制WX他人從而構成的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WX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男子在曉玲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強制對她進行WX,雖然沒有采取暴力、威脅的手段,但同樣屬於違背其意願。

因此他的行為無疑已經涉及了WX罪,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該被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雖然男子在事情發生之後,企圖以誤會的理由逃脫懲罰,但法律並不會聽信他的一面之詞。

這起案例到這裡也就接近尾聲,曉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將自己陷入了危險的境地,無疑是危險的,但如果男子可以克制住自己不合理的欲望,不要抱有趁人之危的想法,本不至於落得一個這樣的結局。

好在曉玲在危急關頭及時清醒了過來,成功將心懷不軌之人繩之以法,讓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也算給了自己一個交代。

《『回顧 廣西女孩火車上睡覺遭男乘客侵害,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情節稍作潤色;圖片皆《部分》為網圖,與本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