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人如秋紅來有信,事如春夢無痕』蘇詩原本是比喻世事變遷。
它很容易消失,就像春夜的夢一樣,不留痕跡。
它表現了詩人超然豁達的胸懷和樂觀豁達的心態。
因此,後人斷章取義地描述男女之間的曖昧
但不得不說,經過數百年的傳播,人們每次提到『春夢無痕』這首詩,都會想到一個讓人臉紅心跳的場景。
春夢也成為許多年輕男女夜間釋放青春激素的一種方式
內蒙古一名婦女在醫院住院時做了一個春夢。
她夢見當她睡著的時候,一個男人潛入病房,和她自己發生了關系。
這個女人醒來,意識到這根本不是一個春夢。
醫院的監控攝像機也記錄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全過程
張小姐,住在內蒙古包頭市。
她因身體不適前往包頭市一家醫院就診。
醫生檢查後,發現張小姐的病情很嚴重。
建議張小姐應該住院。
為了治病,張小姐不得不請假到醫院住院
張小姐不知道的是,在同一家醫院為她治病的那個人早就在她身後了。
餘某某也是包頭人,在治療過程中,餘某發現張小姐小姐獨自一人住在病房裡,於是他決定晚上入侵張小姐小姐
餘某如此大膽是有原因的。
原來,張小姐需要在治療的同時服用鎮靜劑,所以晚上,張小姐都會在服藥後睡著。
在藥物的作用下,張小姐即使地震也不會醒來。
醫生和護士下班休息後,餘某偷偷溜出病房,然後潛入張小姐小姐的病房。
在確認張小姐沉睡後,餘某趁機與她發生了關系。
在發泄完生理需要後,餘某幫張小姐穿上衣服,蓋上被子,然後偷偷溜回病房
原來,餘某以為這一切都天衣無縫。
沒想到張小姐報警說她遭到了侵犯。
原來,張小姐雖然服用了鎮靜劑,但還是有觸感。
張小姐報警後說,就像做了一個春夢
不幸的是,張小姐沒有睜開眼睛看到犯罪嫌疑人的出現,餘某作案時也非常謹慎,沒有留下自己的DNA。
當警察不知所措時,醫院的醫生建議可以呼叫監控。
為了確保患者的隱私,病房內沒有安裝監控,但醫院走廊內安裝了監控
如果有人侵犯張小姐,會出現在走廊監控中。
果然,警方調轉監控後,發現當晚隻有隔壁病房的餘某才來到張小姐小姐的病房,所以餘某是最可疑的
警方立即將餘某抓獲。
餘某仍躺在病床上。
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僥幸。
他認為自己是在不知不覺中幹的,但他沒想到監控攝像機記錄下了他犯罪的整個過程。
面對警方的監控,餘某無法辯駁,隻能承認自己的罪行
很明顯,餘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根據中國刑法第236條的規定,強奸罪是指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違反中國刑法有關規定,以暴力、威脅、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違背被害人意願進行性行為的犯罪,法院根據行為人是否違背受害人的意願來判定強奸罪。
一般來說,受害者的抵抗表明犯罪者侵犯了婦女的意願。
但這一標準顯然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案發時,張小姐正在睡覺,沒有反抗。
為什麼法院仍然認為餘某構成犯罪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女性不敢抵抗、沒有時間抵抗、不知道抵抗、知道抵抗是無用的、不抵抗,雖然受害者抵抗的前提已經失去,但仍然違背了女性的意願。
在本案中,張小姐服用了鎮靜劑,在昏迷狀態下被侵犯,這符合無視抵抗的標準
因此,在本案中,張小姐是否抵抗是判斷餘某是否違背女性意願的前提。
無論張小姐是否反抗,餘某都未經同意強行與張小姐小姐發生關系。
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候審依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二款規定,犯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惡劣的,當眾違規,多人違規,或者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餘某犯罪是不爭的事實,但他不屬於重罪,也沒有造成張小姐重傷或死亡等嚴重後果。
因此,筆者推測餘某很可能被判處三至五年監禁。
如果餘某能通過賠償得到張小姐的諒解,他可能會得到從輕或減輕的處罰